建設用地分類標準?
建設用地按用地性質一般分五類:商服用地、綜合用地、住宅用地、工業用地和其他用地。
????(一)商服用地
商服用地是指該宗地塊規劃的用地性質是用于建設商業服務業用房屋,出讓后用地的使用年限為40年。可細分為批發零售用地、住宿餐飲用地、商務金融用地、其他商服用地。
????(二)綜合用地
綜合用地是指不同用途的土地所構成的土地,即同一宗地包含兩種或兩種以上不同用途的土地,例如商業、居住綜合用地,科研設計、辦公綜合用地等。綜合用地可以分兩種情形,一種是多種用途不動產很難分割、只有一個使用者;另一種是各用途不動產之間可以分割,往往最終使用者為不同的單位、個人,例如底下兩層為商業、上面為居民住宅樓等。對于第一種情況,可以統一按照綜合用地最高出讓年限50年辦理出讓手續;對于第二種情況,由于不同用途界限清楚,可分別屬于不同的使用者,為保證各使用者的合法權益,一般應當按照綜合用地所包含的具體土地用途分別確定出讓年期。
????(三)住宅用地
傳統意義上的住宅用地,有兩層意義:
一是住宅建筑基底占地及其四周合理間距內的用地(含宅間綠地和宅間小路等)的總稱。
二是供人們日常生活居住的房基地(有獨立院落的包括院落)。包括:城鎮單一住宅用地,即城鎮居民的普通住宅、公寓、別墅用地;城鎮混合住宅用地,即城鎮居民以居住為主的住宅與工業或商業等混合用地;農村宅基地,即農村村民居住的宅基地;空閑宅基地,即村莊內部的空閑舊宅基地及其他空閑土地等。
????(四)工業用地
工業用地就是指獨立設置的工廠、車間、手工業作坊、建筑安裝的生產場地、排渣(灰)場地等用地。工業用地進一步細分為一類、二類、三類工業用地。
一類工業用地:對居住和公共設施等環境基本無干擾和污染的工業用地如電子工業、縫紉工業、工藝品制造工業等用地。
二類工業用地:對居住和公共設施等環境有一定干擾和污染的工業用地如食品工業、醫藥制造工業、紡織工業等用地。
三類工業用地:對居住和公共設施等環境有嚴重干擾和污染的工業用地如采掘工業、冶金工業、大中型機械制造工業、化學工業、造紙工業、制革工業、建材工業等用地。
????(五)其他用地
其他用地是指規劃范圍內除居住區用地以外的各種用地,包括非直接為本區居民配建的道路用地、其他單位用地、保留的自然村或不可建設用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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