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綠諾固廢物處理公司怎么樣?
一、大連綠諾固廢物處理公司怎么樣?
大連綠諾固廢物處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7月14日,法定代表人為鄒德軍,注冊資本為13548.4萬元人民幣,企業地址位于中國(遼寧)自由貿易試驗區大連經濟技術開發區光谷路13號。所屬行業為水的生產和供應業 ,公司主要經營固廢物環保處理,污泥及廢水處理,附屬物生產。公司成立以來,運行平穩良好,業內口碑較好,深受市場和合作伙伴好評。
二、固廢物的有效期?
危險廢物貯存的期限是1年時間,如果需要延長時間要向上級環保部門申請。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五十八條第二款:貯存危險廢物必須采取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標準的防護措施,并不得超過一年;確需延長期限的,必須報經原批準經營許可證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準;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如有疑問,可以咨詢環保顧問哦。
三、什么是醫療廢物,醫療廢物廢物分類及處理?
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醫療廢物是指醫療衛生機構在醫療、預防、保健以及其他相關活動中產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間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廢物。主要分為感染性、損傷性、病理性、藥物性和化學性5類。主要處理方式有焚燒(回轉窯、熱解、等離子)和非焚燒(高溫蒸汽、微波、化學)兩種。
四、醫療廢物是否屬于工業固廢?
不屬于!因為醫療廢物是指接觸過病人血液、肉體等,而由醫院生產出的污染性垃圾。如使用過的棉球、沙布、膠布、廢水、一次性醫療器具、術后的廢棄品、過期的藥品等等。據有關部門的醫療檢測報告表明,由于醫療垃圾具有空間污染,急性傳染和潛伏性污染等特征,其病毒,病菌的危害性是普通生活垃圾的幾十、幾百甚至上千倍。
如果處理不當,將造成對環境的嚴重污染,也可能成為疫病流行的源頭,所以不屬于工業廢物!
五、物理廢物處理方法?
預處理:預處理技術主要有壓實、破碎、分選和脫水
物化處理:浮選、溶液浸出、穩定化/固化處理等
生物處理分類:好氧堆肥處理、厭氧消化處理、微生物浸出、其他生物處理技術(有機固體的蚯蚓處理技術)
熱處理:高溫下的焚燒、熱解(裂解)、焙燒、燒成、熱分解、煅燒、燒結等
六、醫療廢物處理方案?
1、建立醫療廢物暫存處,并且方便醫療廢物裝卸及運送車輛的出入,嚴禁露天存放。
2、各臨床科室、門診部、輔助科室、藥房等科室產生的醫療廢物每日匯總運送至倉庫貯存,并做好臺賬、記錄備查。嚴禁將醫療廢物混入其他廢物和生活垃圾中,同時嚴禁將生活垃圾和其他廢物(如輸液瓶、輸液袋、小藥瓶等)混入醫療廢物中。
3、各科室應按要求對醫療廢物進行分類收集、包裝在貯存箱內,貼好標識,并貯存在倉庫內,不得隨意堆放。對包裝破損、包裝外表污染、有液體滲漏的醫療廢物,各部門有義務重新包裝、標識。
七、上海工業固廢物處理回收,需要有危廢經營許可證?
行業內不需要其他特殊的資質認證,只需要根據《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規定,工業廢油回收單位需要辦理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危險廢物收集、貯存、處置經營活動的單位,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領取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第五條 申請領取危險廢物收集、貯存、處置綜合經營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3名以上環境工程專業或者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并有3年以上固體廢物污染治理經歷的技術人員; (二)有符合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有關危險貨物運輸安全要求的運輸工具; (三)有符合國家或者地方環境保護標準和安全要求的包裝工具,中轉和臨時存放設施、設備以及經驗收合格的貯存設施、設備; (四)有符合國家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危險廢物處置設施建設規劃,符合國家或者地方環境保護標準和安全要求的處置設施、設備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設施;其中,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還應當符合國家有關醫療廢物處置的衛生標準和要求; (五)有與所經營的危險廢物類別相適應的處置技術和工藝; (六)有保證危險廢物經營安全的規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應急救援措施; (七)以填埋方式處置危險廢物的,應當依法取得填埋場所的土地使用權。
八、廢物處理公司怎么開辦?
首先要取得廢物處理方面的資格,尋找合適的場地,然后到有關登記機關辦理登記許可,對員工進行培里培訓,建立健全公司的規章制度,財務制度。找好下家企業,收購廢物并處理。
九、醫療廢物的處理流程?
醫療廢物統一用專用焚燒爐焚燒做無害化處理
十、(CN)2廢物怎么處理?
實驗室廢棄物處理方法
1 目的
保證實驗室廢棄物能被有效、安全地處置,防止浪費或對環境造成二次污染。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實驗室檢測過程中產生的廢棄物。
3 管理制度
3.1 對一般實驗室廢棄物的管理規定
3.1.1 對下列廢液不能互相混合:過氧化物與有機物;氰化物、硫化物、次氯酸鹽與酸;鹽酸、氫氟酸等揮發性酸與不揮發性酸;濃硫酸、磺酸、羥基酸、聚磷酸等酸類與其它的酸;銨鹽、揮發性胺與堿。
3.1.2 對硫醇、胺等會發出臭味的廢液和會發生氰、磷化氫等有毒氣體的廢液,以及易燃性大的二硫化碳、乙醚之類廢液,要把它加以適當的處理,防止泄漏,并應盡快進行處理。
3.1.3 含有過氧化物、硝化甘油之類爆炸性物質的廢液,要謹慎地操作,并應盡快處理。
3.1.4 沾附有有害物質的濾紙、包藥紙、棉紙、廢活性炭及塑料容器等東西,不要丟入垃圾箱內。要分類收集,加以焚燒或其它適當的處理。
3.1.5 處理廢液時,為了節約處理所用的藥品,可將廢鉻酸混合液用于分解有機物,以及將廢酸、廢堿互相中和。要積極考慮廢液的利用。
3.2 對一些無機廢棄物的處置管理規定
3.2.1 對含汞廢液,因其毒性大,經微生物等的作用后,會變成毒性更大的有機汞。因此,處理時必須做到充分安全,可用硫化物共沉淀法、活性炭吸附法或離子交換樹脂法處理。
3.2.2 對含有重金屬的廢液,要用氫氧化物共沉淀法或硫化物共沉淀法把重金屬離子轉變成難溶于水的氫氧化物或硫化物等的鹽類,然后進行共沉淀而除去。
3.2.3 對含氧化劑、還原劑的廢液,原則上應將含氧化劑、還原劑的廢液分別收集。但當把它們混合沒有危險性時,也可以把它們收集在一起。
3.2.4 對酸、堿、鹽類廢液,原則上應將其分別收集。但如果沒有妨礙,可將其互相中和,或用其處理其它的廢液。對其稀溶液,用大量水把它稀釋到1%以下的濃度后,即可排放。
3.3 對一些有機廢棄物的處置管理規定
3.3.1 對可燃性有機廢棄物,用焚燒法處理。
3.3.2 對難于燃燒的有機廢棄物或可燃性有機廢棄物的低濃度溶液,可采用溶劑萃取法、吸附法及氧化分解法處理。
3.3.3 對易被生物分解的有機廢棄物,經大量水沖稀后,可排放。
3.4 廢液廢物處理方法如下
3.4.1 無機酸類
廢無機酸先收集于陶瓷或塑料桶中,然后用碳酸鈉或氫氧化鈣的水溶液中和,或用廢堿中和至pH6.5~7.5,中和后用大量水沖稀排放。
3.4.2 氫氧化鈉、氨水
用稀廢酸中和至pH6.5~7.5后,再用大量水沖稀排放。
3.4.3 含砷廢液
加入氧化鈣,調節并控制pH為8,生成砷酸鈣和亞砷酸鈣。也可將廢液調pH至10以上,然后加入適量的硫化鈉,與砷反應生成難溶、低毒的硫化物沉淀。
3.4.4 含鉻廢液
鉻酸洗液如失效變綠,可濃縮冷卻后加高錳酸鉀粉末氧化,用砂芯漏斗濾去二氧化錳沉淀后再用。失效的廢鉻酸洗液或其他含鉻廢液可用廢鐵屑還原殘留的六價鉻為三價鉻,再用廢堿液或石灰中和使生成低毒的氫氧化鉻沉淀。
3.4.5 汞
3.4.5.1 金屬汞
若實驗室中有金屬汞散失,必須立即用滴管、毛筆或在硝酸汞的酸性溶液中浸過的薄銅片收集起來用水覆蓋。散落過汞的地面應撤上硫黃粉或噴上20%的三氯化鐵水溶液,干后再清掃干凈。
3.4.5.2 含汞廢液
含汞鹽的廢液可先調節pH8~10,再加入過量硫化鈉使生成硫化汞,然后加入硫酸亞鐵,生成的硫化鐵能吸附懸浮于水中的硫化汞微粒進行共沉淀,清液可排放棄去。
3.4.6 含鉛、鎘等重金屬廢液
用消石灰將廢液調pH至8~10,使廢液中的鉛、鎘等重金屬離子生成金屬氫氧化物沉淀。
3.4.7 含氰廢液
把含氰廢液倒入廢酸缸中是極其危險的,氰化物遇酸產生極毒的氰化氫氣體,瞬時可使人喪命。含氰廢液應先加入氫氧化鈉使pH值為10以上,再加入過量的3%KMn04溶液,使CN-被氧化分解。若CN-含量過高,可以加入過量的次氯酸鈣和氫氧化鈉溶液進行破壞。另外,氰化物在堿性介質中與亞鐵鹽作用可生成亞鐵氰酸鹽而被破壞。
3.4.8 含氟廢液
加入石灰使生成氟化鈣沉淀廢渣的形式處理。
3.4.9 含酚廢液
含酚廢液可加入次氯酸鈉或漂白粉使酚氧化成無毒化合物。
3.4.10 有機溶劑
有機溶劑應先收集到回收瓶中,然后用無水氯化鈣或無水硫酸鈉等脫
水劑進行脫水處理,再蒸餾回收使用。
3.4.11 綜合廢水處理
互不作用的廢液混合后可用鐵粉處理。調節pH為3~4,加入鐵粉,攪拌半小時,用堿調pH至9左右,繼續攪拌10分鐘,加入高分子混凝劑進行沉淀。清液可排放。
3.5 對最終不可排放的固、液體廢棄物由各檢測人員收集到固定地點存放,由綜合辦公室負責聯系,送交有處理資質的處理公司(工廠)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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