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稅怎么申報? 沒有按時申報環保稅該怎么補救?
一、環保稅怎么申報?
國家稅務總局日前發布《環境保護稅納稅申報表》。
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發布《環境保護稅納稅申報表》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7號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現將《環境保護稅納稅申報表》予以發布,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環境保護稅納稅申報表》分為A類申報表與B類申報表。A類申報表(附件1)包括1張主表和5張附表,適用于通過自動監測、監測機構監測、排污系數和物料衡算法計算污染物排放量的納稅人,享受減免稅優惠的納稅人還需要填報減免稅相關附表進行申報。B類申報表(附件2)適用于除A類申報之外的其他納稅人,包括按次申報的納稅人。
首次申報環境保護稅的納稅人應同時填報《環境保護稅基礎信息采集表》(附件3),包括1張主表和4張附表,用于采集納稅人與環境保護稅相關的基礎信息。納稅人與環境保護稅相關的基礎信息發生變化的,應及時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變更手續。
二、沒有按時申報環保稅該怎么補救?
1、下載逾期補申報征期,若未處罰的,那么納稅人要登錄網上辦稅服務廳辦理簡易處罰這一事項;
2、在系統中下載逾期未申報征期:點擊撤銷申請,點擊提交。選擇一證通證書,點擊確定;
3、填寫并上傳申報數據,點擊受理結果可以查詢撤銷申報結果;
4、納稅人將最遠一筆逾期補申報完成后,進行逾期未申報征期的數據下載;
5、納稅人選擇最早一期的未申報征期下載,該征期的所有應申報稅種申報成功后,下載當前的申報稅種。
三、環保稅怎么看不到申報?
可能是系統丟失,可以去大廳打印
財務報表沒有報送,從電子稅務局查不到。環境保護稅是由英國經濟學家庇古最先提出的,他的觀點已經為西方發達國家普遍接受。歐美各國的環保政策逐漸減少直接干預手段的運用,越來越多地采用生態稅、綠色環保稅等多種特指稅種來維護生態環境,針對污水、廢氣、噪音和廢棄物等突出的“顯性污染”進行強制征稅。
四、天津環保稅在智慧財稅上怎么申報?
1.登錄國家稅務總局天津市電子稅務局,點擊【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及繳納】→【其他申報】→【環境保護稅納稅申報】。 注意:環保稅A、B類都是通過該功能進行申報。
2.在下方顯示對應錄入屬期報表。
3.點擊“填寫申報表”按鈕,顯示報表頁面。 右上角提供相應的功能按鈕: “暫存”:保存網頁上的內容。 “保存”:保存填寫后的數據。 “重置”:刪除已填寫的數據。
五、工地停工兩年了,環保稅如何申報?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環境排放應稅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為環境保護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環境保護稅。
六、如何在網上申報系統查詢上期的保稅情況?
進入你公司網上申報系統,在網上申報大廳內有“申報查詢”模塊,使用該模塊可以查詢以前納稅期的申報情況,修改一下查詢期間就可以。
七、epc項目環評由誰申報?
EPC(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是指公司受業主委托,按照合同約定對工程建設項目的設計、采購、施工、試運行等實行全過程或若干階段的承包。
通常公司在總價合同條件下,對所承包工程的質量、安全、費用和進度負責。但是環評、安評、水保等都由發包方負責申報。
八、餐飲環評網上申報流程?
1、到環保部門申請辦理環評手續;
2、承辦處室按照許可條件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
3、審核合格的,按照規定時間及時將許可送達許可相對人。
《公司法》第七條 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注冊資本、經營范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 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
九、申報環評需要哪些資料?
大概需要:
1.產品方案·(涉及到物料平衡計算的話需要提供更加精確的數據)
2.原輔材料(涉及物料平衡計算的需要根據物料平衡來計算用量)
3.設備清單(生產,輔助,檢測,包裝設備,具體的規格尺寸型號)
4.工藝流程(每種原料用于干什么工序使用什么設備)
5.原環評及原環評批復,驗收監測報告及驗收意見函,總量來源證明文件,排污許可證,環境執法現場勘查筆錄,行政處罰告知書/決定書,同意項目變更的函,現狀排污評估報告備案稿及復函,固廢處理合同,污水管網接駁證明等
6.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有就最好)
7.立項文件(有就最好)
8.營業執照
9.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10.工業用地證明:國土證/規劃許可證/租賃合同等
11.水費單
12.MSDS,SGS報告
13.項目委托書/合同
14.投資清單
15.所在行業的相關證明文件
16.污水排放口放置
17.項目本次新增的各種排放口及環保設施的位置等,需要業主方確認
十、財產和行為稅合并申報環保稅單位稅額怎么修改?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簡并稅費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2021年第9號)規定,自2021年6月1日起,在全國推行財產和行為稅合并申報。電子稅務局也對相應的申報功能做了更新和調整。
申報 · 概況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環境排放應稅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為環境保護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環境保護稅。
環境保護稅不需要進行稅種認定,通過采集環境保護稅基礎信息采集表(主表)及相應的附表,即可進行環境保護稅申報。
注意 · 事項
1. 環境保護稅的減免稅事項從原來填寫《環境保護稅減免稅明細計算報表》中,調整至《稅源采集表》中的《申報計稅及減免表》中。填寫各類污染物數據的同時,按行次選擇“減免稅性質代碼和項目名稱”。
2. 建筑揚塵的環保稅納稅人,污染物排放量計算方法為抽樣測算。原在《環境保護稅基礎信息采集表(主表)》表頭中的“是否勾選抽樣測算法計算”勾選“抽樣測算”,并填寫《環保護稅納稅申報表(B表)》進行申報。統一申報方式后,在采集《環境保護稅稅源信息表(主表)》中的“污物排放量計算方法”中勾選“抽樣測算”,在《申報計稅及減免表》中申報。
3. 統一申報方式后,通過《財產和行為稅納稅申報表》進行申報的數據,如發現數據有誤,可通過“申報更正”進行更正并重新申報。
4. 環境保護稅原來的申報表分A類表及B類表。以前稅款所屬期申報過A類表及B類表的,通過原來的A類表及B類表進行更正申報。通過《財產和行為稅納稅申報表》進行申報的數據,通過《財產和行為稅納稅申報表》中進行更正。
5. 統一申報方式后,《財產和行為稅納稅申報表》中的表格數據可實時保存,避免因數據填寫時間過長導致保存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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