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節約能源“十二五”規劃的“十一五”期間節能回顧
“十一五”以來,我省認真貫徹中央決策部署,把節能減排作為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轉方式、調結構,建設經濟文化強省的重要舉措,圍繞“十一五”期間萬元生產總值(GDP)能耗降低22%的目標,創新思路,強化措施,狠抓落實,各項工作取得積極成效。全省萬元GDP能耗從2005年的1.32噸標準煤降到2010年的1.02噸標準煤,累計降低22.1%,超額完成了“十一五”節能目標,受到國務院通報表彰。
(一)節能工作機制不斷完善
省委、省政府把節能作為“十一五”發展的重大戰略,出臺了《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節能減排工作的意見》(魯發〔2007〕24號)、《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魯政發〔2007〕39號)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省政府成立了由省長任組長的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組建了省政府節能辦和節能監察總隊,建筑、交通運輸、公共機構等管理部門設置了節能管理處室或崗位。建立各市、重點部門和重點企業節能目標責任制,省政府按年度下達節能目標并實施考核獎懲。加強節能督查,省委、省政府多次組織開展節能減排專項督查。適時啟動節能預警調控,取得積極成效。
(二)結構節能取得顯著成效
認真落實能評審查制度,加強能評審查,嚴控新建高耗能項目。支持鼓勵發展節約型產業。出臺《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我省新能源和節能環保產業發展的意見》(魯政發〔2009〕77號)、《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等部門關于加快太陽能光熱系統推廣應用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魯政辦發〔2009〕119號)等一系列政策措施。頒布實施太陽能熱水器行業聯盟標準。實施485個太陽能集熱系統財政補貼項目。以節能機電裝備制造、新能源利用為重點,認定12個節能環保產業基地。出臺《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貫徹國辦發〔2010〕25號文件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進節能服務業發展的意見》(魯政辦發〔2010〕47號),鼓勵推行合同能源管理,48家公司被國家推薦為首批合同能源管理服務公司。采取上大壓小、等量淘汰、差別電價、區域限批等措施,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十一五”期間,全省累計淘汰落后立窯水泥熟料產能7596萬噸、煉鐵產能822萬噸、煉鋼產能527萬噸、焦炭產能470萬噸,關停小火電機組717萬千瓦。
(三)節能科技支撐能力增強
圍繞實施“十大節能工程”和“三個節能100項”,推進重大節能技術產業化和節能技術改造。組織實施國家節能獎勵項目和省級節能項目1024項,落實財政資金30億元,帶動社會投資612億元。加快推廣節能技術產品。落實國家稅收優惠政策,鼓勵企業采用高效節能設備,確認250家企業購置的548種節能節水設備,減免稅收8000萬元。落實高效照明產品財政補貼政策,推廣節能燈1950萬支,創建“高效照明產品推廣示范村”1000個。發布推廣目錄,向社會推薦一批節能新技術、產品和工藝。推動節能產品認證,擴大節能產品政府采購。全省企業獲得中國“節”字標識認證證書1262張。制定《關于加快推進全省重點用能企業淘汰改造高耗能落后機電設備的意見》(魯經信資字〔2010〕483號),淘汰改造能效不達標的高耗能落后設備2.3萬臺,落后工藝裝備3000臺(套)。
(四)重點領域節能成效明顯
強化建筑節能。出臺建筑節能專項規劃、政策和標準,加大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力度,推進建筑節能監管體系建設,將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和太陽能與建筑一體化納入對各市節能目標責任考核范圍。累計建成節能建筑2.2億平方米,完成既有建筑節能改造2120萬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面積1.62億平方米。推進交通節能。建立交通節能減排考核體系。通過以舊換新補貼提前報廢老舊汽車1.4萬輛。組織112家企業開展“車船路港”低碳交通運輸專項行動。積極參與國家“十城千輛”節能與新能源汽車推廣示范運營活動。開通ETC(不停車電子收費系統)通道134個。啟動渤海灣和中韓陸海聯運甩掛運輸項目。加強公共機構節能。完善公共機構節能管理體系,制定《山東省公共機構節能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210號),實施省級公共機構節能計劃,機關人均用電量等指標明顯下降。
(五)重點企業節能得到強化
加快企業節能管理創新。在全國率先出臺企業能源管理體系建設標準,52家企業建立了能源管理體系。建立能源管理師制度,編寫培訓教材,組織培訓考試,573人取得能源管理師資格證書。組織實施千家企業節能行動。推動企業加強能源計量、統計等基礎工作,實施能源計量保障工程,強化重點用能企業能源計量器具配備與管理,組織開展能源審計,編制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加強能耗監測分析。下發《關于開展重點耗能企業能效對標活動的意見》(魯經貿資字〔2009〕66號),以水泥行業40戶企業為重點,研究對標工具,編寫對標手冊,推動高耗能行業開展能效對標活動。千戶重點企業節能2172萬噸標準煤。
(六)循環經濟發展實現新突破
推進循環經濟試點省建設,重點培育濟南、青島、淄博等10個循環經濟型城市、20個循環經濟型園區和300家循環經濟型企業。組織實施循環經濟“雙百工程”。啟動循環經濟統計、標準化試點和“城市礦產”示范基地建設工作。培育再制造產業。全省再制造企業發展到30多家,其中5家企業列為國家再制造試點企業,形成具有山東特色的再制造產業模式。推進清潔生產。出臺一系列清潔生產法規、政策,建立健全清潔生產工作機制,規范和培育清潔生產咨詢服務體系。949家企業通過清潔生產審核驗收,實施清潔生產方案2.94萬個,完成清潔生產投資172億元。發展資源綜合利用產業。出臺廢舊硒鼓回收再利用、餐廚廢棄物管理、逐步取消賓館酒店一次性用品等政策措施,尾礦、城市建筑垃圾、廢舊電器等領域資源綜合利用步伐加快。資源綜合利用產業產值達到1435億元,工業固體廢棄物利用達到2.4億噸。
(七)依法節能工作加快推進
修訂頒布《山東省節約能源條例》,出臺《山東省清潔生產促進條例》、《山東省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215號)、《山東省公共機構節能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210號)等法規、規章,進一步完善節能法規體系。頒布節能地方標準197項,其中能耗限額標準52項,初步建立了節能標準體系。建立日常監察和專項監察相結合的執法工作機制,加大節能執法力度。
(八)節能社會氛圍逐步形成
通過各類新聞媒體宣傳節能法律、法規和先進節能理念,弘揚節能先進典型,曝光浪費能源資源的現象和行為。舉辦“節能宣傳周”、“節能減排全民行動”等主題宣傳活動。成功舉辦5次節能展洽會和3次太陽能展覽會。“十一五”期間,全省上下積極推進節能工作,積累了寶貴經驗,對深入做好“十二五”節能工作具有重要借鑒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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