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導體廢水排放標準(半導體廢水排放標準最新)
一、廢水排放標準?
技術內容
4.1 標準分級
4.1.1排入GB3838Ⅲ類水域(劃定的保護區和游泳區除外)和排入GB3097中二類海域的污水,執行一級標準。
4.1.2 排入GB 3838中Ⅳ、Ⅴ類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三類海域的污水,執行二級標準。
4.1.3 排入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城鎮排水系統的污水,執行三級標準。
4.1.4 排入未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城鎮排水系統的污水,必須根據排水系統出水受納水域的功能要求,分別執行4.1.1和4.1.2的規定。
4.1.5 GB3838中Ⅰ、Ⅱ類水域和Ⅲ類水域中劃定的保護區,GB3097中一類海域,禁止新建排污口,現有排污口應按水體功能要求,實行污染物總量控制,以保證受納水體水質符合規定用途的水質標準。
4.2 標準值
4.2.1 本標準將排放的污染物按其性質及控制方式分為二類。
4.2.1.1 第一類污染物,不分行業和污水排放方式,也不分受納水體的功能類別,一律在車間或車間處理設施排放口采樣,其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必須達到本標準要求(采礦行業的尾礦壩出水口不得視為車間排放口)。
4.2.1.2 第二類污染物,在排污單位排放口采樣,其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必須達到本標準要求。
4.2.2 本標準按年限規定了第一類污染物和第二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及部分行業最高允許排水量,分別為:
4.2.2.1 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設(包括改、擴建)的單位,水污染物的排放必須同時執行表1、表2、表3的規定。
4.2.2.2 1998年1月1日起建設(包括改、擴建)的單位,水污染物的排放必須同時執行表1、表4、表5的規定。
4.2.2.3 建設(包括改、擴建)單位的建設時間,以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表)批準日期為準劃分。
二、酸堿廢水排放標準?
酸性廢水和堿性廢水是所有工業廢水中最常見的一種廢水,若不進行回收利用和必要的處理,直接排放,將嚴重地腐蝕管道、渠道和水工構筑物;排入水體,則會改變水體的pH值,危害水體的自凈作用,破壞自然生態,導致水生資源的減少或毀滅。堿性廢水中的大量有機物,會消耗水體中的溶解氧,造成魚類等水生物的缺氧而窒息死亡。
因此必須進行適當的處理以后,使廢水的pH值處于6-9間,方能排放到受納水體
三、尾礦廢水排放標準?
答:尾礦廢水排放標準:GB/T 14848《地下水質量標準》
四、酒店廢水排放標準?
賓館酒店各種污水處理達標排放
酒店污水組成比較雜,有廚房污水,客房衛生間污水,沖洗汽車污水,燒鍋爐房排放的污水,空調冷卻用水,游泳館循環過濾的廢水等等。酒店污水的成分也非常復雜,ph值較低,ss高,濁度大,有機物含量高(食物纖維,淀粉,脂肪,動植物油脂,洗滌劑等)。
一:生物接觸法酒店 賓館酒店各種污水處理達標排放
生物接觸法主要是在池中填充填料,已經充氧的污水經過一定的流速流經填料上的生物膜時會被生物膜上的微生物攝取利用,從而將污水中的污染物去除,使污水得以凈化。
二:聚結過濾法
聚結過濾法主要是采用親油疏水性材料,當含油廢水通過該材料時,微小的油珠附聚在其表面形成油膜,達到一定的厚度時,在浮力和水流剪力的作用下,脫離濾料表面,形成顆粒比較大的油珠浮升到水面,從而進行油水分離。
三:電化學法
該方法是電解質溶液在電流的作用下,發生電化學反應時,溶液中的有毒物質在陰陽極發生氧化還原反應,降低為低分子有機物或者直接氧化為CO2和H2O。
五、含鹽廢水排放標準?
國家污水排放標準中暫時沒有對鹽分標準規定限值。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和污水綜合排放便準,都只是我污水處理廠排水標準沒有對全鹽要求的結果,另一方面,這些鹽類排入地表水,對生態造成的影響并不是很大,當然也有些污水處理廠項目地方環保部門還是會考查全鹽量的。
根據《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其中沒有“含鹽量”指標,具體類似鹽的指標有:氟化物、磷酸鹽、硫化物、氰化物。
六、酒廠廢水排放標準?
排放標準為城市污水處理廠水質排放標準GB 18918-2002
七、焦化廢水排放標準?
焦化廢水的排放標準是懸浮物≤50mg/L,COD≤80mg/L,氨氮≤10mg/L,石油類≤2.5mg/L,氰化物≤0.2mg/L。焦化廢水來源剩余氨水經蒸氨后的廢水,煤氣凈化過程、苯精制過程以及其他輔助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水。
前者占廢水總量的一半以上,是氨氮污染物的主要來源。
八、廢水余氯排放標準?
根據《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
總氯排放限值值為:0.5mg/L(日均)
注:
醫院廢水處理如用含氯消毒劑進行消毒,工藝控制要求為:
排放標準:消毒接觸池接觸時間大于等于一小時,接觸池出口
總余氯3-10mg/L
預處理標準:消毒接觸池接觸時間大于等于一小時,接觸池出口
總余氯2-8mg/L
九、核廢水排放標準?
在正常運行工況下的劑量限值和排放量控制值3.1 每座核電站項環境釋放的放射性物質對公眾中任何個人(成人)造成的有效劑量當量,每年應小于0.25MSV。3.2 每座壓水堆型核電廠氣載和液體放射性流出物的年排放量,除滿足3.1的規定外,一般還應低于下列控制值。表1氣載放射性流出物 控制值惰性氣體 2.5×1015Bq碘 7.5×1010 Bq粒子(半衰期≥8d) 2×1011 Bq表 2液體放射性流出物 控制值氚 1.5×1014 Bq其余核素 7.5×1011 Bq
十、脫硫廢水排放標準?
廢水排放要求:電廠脫硫系統中主要的水量消耗來自入口熱煙氣中的水蒸氣達到飽和狀態而產生的水分蒸發過程。電廠脫硫系統,電廠脫硫工藝水中的可溶性鹽類保留在水中,其濃度不斷增大。此外,由于煙氣中的HC1被FGD系統吸收,大量的可溶性氯鹽進入FGD系統的工藝水中。根據總的水量和固體物質的平衡情況,循環漿液中的可溶性氯鹽濃度可達30000mg/L,而總的可溶性固形物(TDS)值可達100000mg/L。為限制FGD漿液中可溶性固形物濃度的不斷增長,就需要從FGD系統中排走一部分漿液。
對于處理低氯煤(氯含量低于0.05%)的燃燒煙氣并且使用相對較低的TDS值(TDS值低于500mg/L)的FGD系統,通過副產品可排出足夠多的可溶性固形物。如,1000kg脫水到80%固體含量的副產品可帶走200kg水。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副產品被拋棄在廢渣處理場,則不需要額外排放廢水。
根據現場條件可以確定能否向當地的河流中排放廢水以及在排放之前需要進行多大程度的廢水處理。由于電廠一般位于大的河流旁邊,因此排放相對少量的高TDS廢水一般不會影響河水水質;但為了控制廢水中的懸浮物、金屬以及耗氧化合物濃度,也可能要求對廢水進行一定程度的處理。在具有較高凈蒸發地區,采用蒸發池塘可能是廢水處理的較佳辦法.但是,對于位于小溪附近的電廠,為保持鍋爐補充水水質,有可能禁止排放高TDS濃度的廢水。在某些情況下,可溶性固形物會由于蒸發而濃縮,濃縮后的廢水常采用飛灰進行改性處理。當然,這也會影響飛灰的市場銷售。在極端情況下,排漿廢水需要被全部蒸發,蒸發后留下的鹽則需要拋棄在專門設計的場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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