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處理設計原則
1. 處理出水要求和處理程度 一般來說,對出水的要求差異較大。應根據我國《地面環境質量標準和《污水綜合排放標準》的有關規定和當地環保部門的要求確定處理程度,以確保出水水質。如果出水采用土地處理法處理,則按土地處理法的要求計算; 2.污水處理設施的設計和建設必須結合小區的整體規劃和建筑特點,即外觀設計上要與小區建筑環境相協調,以求美觀; 3.在污水處理工藝上力求簡單實用,以方便管理; 4.在高程布置上應盡量采用立體布局,充分利用地下空間。平面布置上要緊湊,以節省用地; 5.污水處理廠位置應盡可能位于小區下風向,與其它建筑物有一定的距離,以減少對環境的影響; 6.設備化,定型化,模塊化,施工安裝方便,運行簡易,設備性能穩定, 適合分期建設; 7.處理程度高,污泥產量少,并盡可能采用節能處理技術; 8.處理構筑物對水力負荷和有機物負荷的適應范圍較大,使系統有較好的經受沖擊負荷的能力?! ?.小區內的人口是逐漸增加的。因此,小區污水處理廠應按可預期的發展規劃作為流量設計的基礎。根據我國情況,可考慮采用20年的設計周期。
2.2 設計原則(1)基礎數據可靠認真研究基礎資料、基本數據,全面分析各項影響因素,充分掌握水質特點和地域特性,合理選擇好設計參數,為工程設計提供可靠的依據。(2)針對水質特點選擇技術先進、運行穩定、投資和處理成本合理的處理工藝,積極慎重的采用經過實踐證明行之有效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新設備,使處理工藝先進,運行可靠,處理后水質穩定的達標排放。(3)避免二次污染盡量避免或減少對環境的負面影響,妥善處置處理滲濾液工程中產生的柵渣、污泥,臭氣等,避免對環境的二次污染。(4)運行管理方便建筑構筑物布置合理,處理過程中的自動控制,力求安全可靠、經濟適用,以利提高管理水平,降低勞動強度和運行費用。(5)嚴格執行國家環境保護有關規定,使處理后的水能夠達標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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