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廢倉庫建設標準? 危廢倉庫導流槽標準尺寸?
一、危廢倉庫建設標準?
根據相關標準和要求,危廢倉庫建設情況成為環保檢查的一項重要內容,綜合有關要求,現提供如下參考標準:
1、危廢倉庫要獨立、密閉,上鎖防盜,倉庫內要有安全照明設施和觀察窗口,危廢倉庫管理責任制要上墻;
2、倉庫地面要防滲,頂部防水、防曬;地面與裙腳要用堅固、防滲的材料建造,建筑材料必須與危險廢物相容,門口要設置圍堰;
3、存放危廢為液體的倉庫內必須有泄漏液體收集裝置(例如托盤、導流溝、收集池),存放危廢為具有揮發性氣體的倉庫內必須有導出口及氣體凈化裝置。
二、危廢倉庫導流槽標準尺寸?
四周設深度為10cm導流槽。
導流溝與事故池相連,車間內部的四周設有高度為250mm裙腳。裙角、導流溝自下而上分別用30cm黏土夯實后,鋪設2mmHDPE土工膜,再鋪設20cm混凝土。
根據危險廢物液體的最大存儲量,本項目危險廢物暫存車間外設置一座事故池并在頂部加設密封蓋,長×寬×高為5m×10m×10m,用于非正常工況下泄漏廢液的收集。地面自下而上分別用30cm黏土夯實后,鋪設2mmHDPE土工膜,再鋪設20cm混凝土。
三、危廢倉庫建設安全距離標準?
1、甲類化學危險物品庫房之間至少保持20米的防火間距,當倉庫儲量較少時,可減至12米。甲類化學危險物品倉庫距重要公共建筑之間的距離至少為50米。
2、乙類危險物品庫房距離重要公共建筑之間的距離至少為30米,與其他民用建筑的防火距離至少為25米。
3、甲、乙類危險品庫區圍墻與區內建筑的距離至少為5米。
二、危險品倉庫與民用建筑的安全距離
危險化學品倉庫按其使用性質和經營規模分為三種類型:大型倉庫(庫房或貨場總面大于9000㎡);中型倉庫(庫房或貨場總面積在550㎡~9000㎡之間);小型倉庫(庫房或貨場總面積小于550㎡)。
1、大中型危險化學品倉庫應選址在遠離市區和居民區的當在主導風向的下風向和河流下游的地域。
2、大中型危險化學品倉庫應與周圍公共建筑物、交通干線(公路、鐵路、水路)、工礦企業等距離至少保持1000m。
3、大中型危險化學品倉庫內應設庫區和生活區,兩區之間應有2m以上的實體圍墻,圍墻與庫區內建筑的距離不宜小于5m,并應滿足圍墻建筑物之間的防火距離要求。
三、危險品倉庫與危險品倉庫之間的安全距離
根據專業人士表示,按建規中甲類倉庫與甲類倉庫之前的距離來設計,一般要求12米。
四、危廢分類標準?
生態環境標準??
危險廢物鑒別技術規范 HJ 298-2019 代替HJ/T 298-2007 2020-01-01 實施?
危險廢物鑒別標準 通則 GB 5085.7—2019代替 GB 5085.7-2007 2020-01-01 實施?
危險廢物填埋污染控制標準 GB 18598—2019 代替 GB 18598-2001 2020-06-01 實施?
固體廢物鑒別標準 通則 GB 34330—2017 2017-10-10 實施?
危險廢物鑒別技術規范 (已廢止) HJ/T 298-2007 2007-07-01 實施
五、危廢處理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辦法、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具體標準如下。
檢測標準查詢(GB/DB):
DB31/T 669-2012 固體廢棄物水上集裝化運輸通用要求
DB37/T 1939-2011 用于水泥生產中的固體廢棄物
GB 18599-2001 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
GB 18485-2001 生活垃圾焚燒污染控制標準
GB 18485-2014 生活垃圾焚燒污染控制標準
GB 16889-2008 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控制標準
GB 18597-2001 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
六、危廢處罰標準?
1
不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2
將危險廢物混入非危險廢物中貯存的;
3
將危險廢物提供或者委托給無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從事經營活動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4
不按照國家規定填寫危險廢物轉移聯單或者未經批準擅自轉移危險廢物的;
5
行為人明知他人無經營許可證或者超出經營許可范圍,向其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嚴重污染環境的。
根據《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3〕15號)以污染環境罪的共同犯罪論處
七、危廢倉庫需要噴淋嗎?
不一定!具體要看環評要求以及批復,還有有關部門的具體要求!
因為有一部分危廢具有極強的可燃性,所以有關門可能會要求加裝噴淋設施!
部分危廢具有腐蝕性、毒性、易燃性、反應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種或者幾種危險特性的,所以安全起見,可以加裝還設施!希望對你有用!
八、危廢倉庫導流槽做法?
開溝并蓋上鋼板網,引到一個密封池中,防止雨水沖流淌。
九、丙酮廢氣排放標準?
答:丙酮廢氣排放標準:GB16297《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
十、酒廠廢氣排放標準?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國務院關于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等法律、法規和《國務院關于編制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的意見》,保護環境,防治污染,促進發酵酒精和白酒工業生產工藝和污染治理技術的進步,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發酵酒精和白酒工業企業或生產設施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監測和監控要求,以及標準的實施與監督等相關規定。本標準規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適用于企業直接或間接向其法定邊界外排放水污染物的行為。 本標準適用于現有發酵酒精和白酒工業企業或生產設施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本標準適用于對發酵酒精和白酒工業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設施設計、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及其投產后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發酵酒精和白酒工業企業排放大氣污染物(含惡臭污染物)、環境噪聲適用相應的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產生固體廢物的鑒別、處理和處置適用國家固體廢物污染控制標準。本標準為首次發布。自本標準實施之日起,發酵酒精和白酒工業企業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按本標準的規定執行,不再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 8978-1996)中的相關規定。
發酵酒精和白酒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 (GB 27631—2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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