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保護能提供哪些法律上的保護呢?
一、版權保護能提供哪些法律上的保護呢?
版權保護能提供哪些法律上的保護呢?品牌保護是對品牌的所有人、合法使用人的品牌實行資格保護措施,以防范來自各方面的侵害和侵權行為。
品牌保護三部曲告訴你,保護品牌光有版權保護還不夠。版權保護能夠提供哪些法律上的保護?首先我們要知道版權這種權利能夠提供哪些法律保護?版權又稱著作權,版權總的來說包括人身權和財產權,具體有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復制權,發行權,出租權,展覽權,表演權,放映權,廣播權,信息網絡傳播權,攝制權,改編權,翻譯權,匯編權,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版權保護的部分表現:1、版權人可以決定是否對他的作品進行著作權意義上的使用。
2、他可以決定是否就他的作品實施某些涉及他的人格利益的行為。
3、他可以在必要時請求有關的國家機關以強制性的協助來保護或實現他的權利。我們希望進行品牌保護,主要是用于防范各種形式泛濫的假冒商品,因為它們嚴重損害了品牌的聲譽與價值。版權保護不足夠保護品牌,版權保護確實受到法律的保護,但實際上版權侵權的舉證維權等并不容易,除版權保護外多維度保護品牌才是正道。關于版權保護能夠提供哪些法律保護?這一問題我們就給大家解答到這里了,如果有更多關于版權保護的問題,大家可以繼續關注八戒知識產權,或電話聯系我們。
二、保護公民財產的法律有哪些?
保護公民財產的法律有憲法,物權法,民法典。
三、有哪些法律是保護商家的?
你只是咸魚平臺的用戶,不是經營者,所以對方不能以《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起訴你。此處相對于消費者的經營者是咸魚。你和買方是買賣合同關系。我國經濟類法律對經營者的定義:經營者,是指從事商品生產、經營或者提供服務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你并不是專門從事商品經營的,所以并不是經營者。
四、保護地球的法律有哪些?
保護臭氧層:聯合國環境規劃署(環境規劃署)和世界氣象組織(氣象組織)對強調地球臭氧層造成的損害頗有助益。由于有一項被稱之為《蒙特利爾議定書》的條約,世界各國政府都在分期禁止造成臭氧層損耗的化學品,以更安全的替代品加以取代。這項努力將使數以百萬計人民免于因更多暴露在紫外線輻射下而增加患皮膚癌風險。
防止過度捕撈:世界上16%的魚類都被過度開采,8%已嚴重耗減或正在枯竭后復蘇。糧農組織監測海洋漁業生產并發出警告,以避免過度捕撈造成的損害。為了處理這個問題,糧農組織及其成員國共同努力制定了1995年通過的《負責任漁業行為守則》。
禁止有毒化學品:《關于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謀求使世界擺脫有史以來創造的若干最危險化學品。這項2001年通過的聯合國公約專門針對12項能夠造成人員死亡、破壞神經和免疫系統、致癌和引起生殖系統紊亂、妨礙兒童發展的有害殺蟲劑和工業化學品。其他聯合國公約和行動計劃也有助于保護生物多樣性、處理氣候變化、保護瀕危物種、防治荒漠化、清理區域海洋和遏制有害廢料跨界轉移。
促進世界各大洋的穩定與秩序:聯合國根據一項公約,率領國際社會努力對利用海洋情況加以管制。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幾乎獲得普遍接受,該公約第一次為海洋表面和海洋下面的一切活動提供了全面法律框架。公約為建立海洋區、確定國家海事管轄權、公海航行、沿岸國和其他國家權利與義務、保護和養護海洋環境義務、合作進行海洋科學研究、以及海洋生物資源的養護和可持續利用,都制定了規則
五、保護海龜制定的法律有哪些?
三沙市西沙群島海龜保護規定,于2018年10月31日三沙市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2019年6月1日海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批準,2019年8月20日三沙市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17號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條 為了保護西沙群島海龜資源,保護和改善海龜棲息地和產卵場的生態環境,減少人類活動對海龜生存條件的干擾和破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在西沙群島及其周邊海域從事海龜保護及相關活動,適用本規定。
本規定保護的海龜,是指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的所有海龜物種。
本規定所稱的海龜及其制品,是指海龜的整體(含活體、死體和卵)、部分及其衍生物。
第三條 市人民政府生態環境行政主管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海龜保護工作。
綜合執法、公安、海警、交通運輸、市場監管、海洋漁業、城鄉容貌環境衛生、自然資源和規劃、海事、海關、郵政等行政主管部門在各自職權范圍內,協同做好海龜保護工作,共同建立防范、打擊海龜及其制品的走私和非法貿易的部門協調機制。
永樂群島、七連嶼、永興管理委員會在本行政區域內做好有關海龜保護工作。
第四條 市人民政府應當將調查、救助、管理、宣傳、科研、教育等海龜保護所需經費納入市財政預算。
第五條 市人民政府應當將海龜保護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或者制定專項保護發展規劃,將海龜保護工作納入海洋環境保護的目標和任務。
市人民政府應當嚴格依據海洋功能區劃和海洋環境規劃管理西沙群島及其周邊海域,加強對影響海龜生息繁衍的建設項目的監督管理。
第六條 新建、改建、擴建海岸工程或者海洋工程建設項目,建設項目單位應當對可能影響海龜生存水域、場所和條件的情況進行科學調查和評估,將調查和評估結果納入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第七條 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權向有關部門和機關舉報或者控告違反本規定的行為。生態環境行政主管部門對舉報或者控告,應當及時依法處理。
第八條 市人民政府應當根據保護優先原則和海龜洄游產卵的實際情況,在產卵場海島及周圍海域的一定范圍內劃定海龜產卵保護區域,并設置明顯標識,及時向社會公布。
已列入野生動物重要棲息地名錄和相關自然保護區域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九條 生態環境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委托永樂群島、七連嶼、永興管理委員會在產卵場海島履行下列職責:
(一)管理、維護海龜產卵保護區域內的有關設施、標識;
(二)監視、記錄海龜產卵、孵化情況;
(三)組織人員對產卵場進行巡查;
(四)對海龜保護違法行為進行制止,并向生態環境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五)生態環境行政主管部門委托的其他職責。
第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生態環境行政主管部門應當進行收容救護:
(一)有關部門、組織和個人移送的海龜;
(二)在野外發現受傷、患病、受困等需要救護的海龜,經現場處理后還無法回歸野外環境的;
(三)產卵巢穴受海水淹沒威脅,需要轉移保護的;
(四)需要收容救護的其他情形。
生態環境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相關規定和技術規范,對恢復野外生存能力的海龜進行野外放歸;對死亡后經檢疫合格并具有科學研究、公益展覽等利用價值的海龜,應當依法處理;對死亡后檢疫不合格的海龜,應當進行無害化處理。
第十一條 任何組織和個人未經批準不得進入海龜產卵保護區域,不得在外圍進行排放噪聲、投射燈光等干擾保護區域內海龜產卵繁殖的工程建設、生產經營等活動。
第十二條 因科學研究、教學實習、標本采集、參觀考察等需要必須進入海龜產卵保護區域的,應當事先向生態環境行政主管部門提交申請和活動計劃。因對海龜進行科學考察、標本采集、拍攝電影、錄像等,有關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生態環境行政主管部門收到申請后,應當在二十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準予的決定,不予批準的,應當作出書面決定,說明理由。
經批準進入海龜產卵保護區域的組織和個人應當服從生態環境行政主管部門的統一管理。進行科學研究、教學實習、標本采集活動的,應當將其活動成果的副本提交生態環境行政主管部門。
第十三條 禁止在海龜產卵保護區域內進行采石、挖砂、砍伐,以及傾倒、棄置、堆放、處理垃圾和其他固體廢物等破壞產卵場環境的活動。
第十四條 海龜產卵保護區域內原有居民有必要遷出的,應當由市人民政府予以妥善安置,并依法對合法種植、養殖等生產經營活動的經濟損失給予補償。具體的安置和補償方案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五條 綜合執法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和永樂群島、七連嶼、永興管理委員會建立海龜產卵保護區域內垃圾和其他固體廢物的清運制度,完善清運設備設施配置。
第十六條 禁止捕捉、殺害海龜、采挖海龜卵。因科學研究、資源調查、教學、展覽、捐贈等特殊情況必須捕捉海龜、采挖海龜卵的,應當按照國家和本省的相關規定申請批準。
第十七條 禁止擅自飼養、孵化海龜。
禁止出售、購買、利用海龜及其制品,或者利用海龜及其制品制作首飾品、裝飾觀賞品、旅游紀念品、醫藥化妝品等,或者擅自從事收藏、展示海龜制品等利用活動。
禁止生產、經營使用海龜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或者為了食用非法購買海龜及其制品。
因科學研究、公眾展示展演或者其他特殊情況,需要出售、購買、利用海龜及其制品的,應當按照國家和本省的相關規定申請批準,依法取得和使用專用標識,保證可追溯。
第十八條 運輸、攜帶、寄遞海龜及其制品的,應當依法持有或者附有本規定第十六條、第十七條規定的許可證、有關批準文件的副本、專用標識等。
對救護和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查封、扣押、沒收的海龜等特殊情況必須運輸、攜帶、寄遞的,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出具相關證明。
生態環境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或者組織交通運輸、郵政、民航、快遞等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和單位查驗運輸、攜帶、寄遞海龜及其制品的合法來源證明,并在重要公共場所設置明顯的警示標識。
第十九條 發現海龜受傷、患病、受困、死亡等情況需要救護或者處理的,應當及時報告生態環境行政主管部門,由其采取緊急救護或者處理措施。
進行捕撈作業、垂釣等活動誤捕海龜的,應當立即無條件放生或者按照前款的規定向生態環境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禁止以海龜收容救護為名買賣海龜及其制品。
第二十條 生態環境、綜合執法、交通運輸及其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調查、檢查海龜及其制品的出售、購買、利用、運輸、攜帶、寄遞等行為時,可以依法采取下列措施。相關行為人和責任人應當如實回答詢問,并協助調查或者檢查,不得阻撓:
(一)進入放置海龜及其制品的場所;
(二)詢問從事相關行為的行為人和責任人;
(三)要求從事相關行為的行為人和責任人提供合法證明;
(四)對海龜及其制品進行檢查、拍照、錄像、抽樣。
第二十一條 違反本規定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的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綜合執法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改正,并可以根據不同情節處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罰款:
(一)擅自移動、破壞海龜產卵保護區域標識的;
(二)在海龜產卵保護區域外圍進行排放噪聲、投射燈光等干擾保護區域內海龜產卵繁殖的工程建設、生產經營等活動;
(三)未經批準進入海龜產卵保護區域的;
(四)進入海龜產卵保護區域后不服從生態環境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管理的;
(五)進行科學研究、教學實習、標本采集活動,未按照規定提交活動成果副本的。
未經批準對海龜進行科學考察、標本采集、拍攝電影、錄像等活動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二十二條 違反本規定第十三條的規定,在海龜產卵保護區域內進行采石、挖砂、砍伐,以及傾倒、棄置、堆放、處理垃圾和其他固體廢物等破壞產卵場環境的,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二十三條 違反本規定第十六條的規定,捕捉、殺害海龜、采挖海龜卵的,由綜合執法行政主管部門沒收獵獲物、獵捕工具和違法所得,吊銷許可證,并處獵獲物價值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沒有獵獲物的,并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四條 違反本規定第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擅自飼養、孵化海龜的,由綜合執法行政主管部門沒收海龜及其制品,并處海龜及其制品價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違反本規定第十七條第二款和第四款、第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出售、購買、利用海龜及其制品,或者利用海龜及其制品制作首飾品、裝飾觀賞品、旅游紀念品、醫藥化妝品等,或者擅自從事收藏、展示海龜制品等利用活動的,未經批準、未取得或者未按照規定使用專用標識,或者未持有、未附有許可證、有關批準文件的副本、專用標識和其他合法來源證明運輸、攜帶、寄遞海龜及其制品的,由綜合執法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市場監管行政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沒收海龜及其制品和違法所得,并處海龜及其制品價值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撤銷批準文件、收回專用標識;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違反本規定第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生產、經營使用海龜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或者為了食用非法購買海龜及其制品的,由綜合執法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市場監管行政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海龜及其制品和違法所得,并處海龜及其制品價值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 違反本規定第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誤捕海龜后不立即放生或者不及時向生態環境行政主管部門報告,由生態環境行政主管部門責令立即改正;拒不立即改正的,由綜合執法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本規定第二十三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違反本規定第十九條第三款的規定,以收容救護為名買賣海龜及其制品的,由綜合執法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市場監管行政主管部門沒收海龜及其制品、違法所得,并處海龜及其制品價值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將有關違法信息記入社會誠信檔案,向社會公布;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六條 違反本規定第二十條的規定,拒絕、阻礙行政執法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第二十七條 生態環境行政主管部門、綜合執法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發現違法行為或者接到舉報不依法進行查處,或者有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其他不依法履行職責的行為的,由市人民政府責令改正,并由監察機關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八條 違反本規定的行為,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九條 在本市其他島礁及其周邊海域從事海龜保護及相關活動,可以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六、社會保護有哪些法律名稱?
憲法、刑法、刑事訴訟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婚姻法、收養法、民法通則、治安處罰法、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行政復議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國籍法、國旗法、公司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兵役法、義務教育法、擔保法、票據法、保險法、法官法、檢察官法、警察法、婚姻法等等。
七、有哪些法律保護兒童?
目前有多項法律保護兒童。隨著社會的發展,越來越多的法律法規針對兒童問題進行規定和保護。1.《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是目前我國兒童保護的基本法律,其中規定了未成年人的權利和義務、家庭和社會保護未成年人的責任和義務等方面的內容。2. 在教育方面,《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確立了義務教育的法律地位,保障兒童接受平等的教育機會。3. 在醫療方面,《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計生法》規定兒童有權享受基本醫療服務,并且對兒童就醫過程中的權益作了詳細規定。4. 在刑法方面,《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了特定針對性的罪行,如強奸、猥褻兒童等,以保護兒童安全和權益。
八、有關私人房產保護的法律有哪些?
1、憲法規定: 第十三條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
2、民法通則規定:第七十五條 公民的個人財產,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儲蓄、生活用品、文物、圖書資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以及其他合法財產。
公民的合法財產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侵占、哄搶、破壞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凍結、沒收。
3、物權法規定:第六十四條 私人對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產工具、原材料等不動產和動產享有所有權。
九、保護公民利益的法律有哪些?
您好,個人認為應當了解的法律法規列舉如下:民法通則、合同法、侵權責任法、交通安全法、婚姻法、繼承法以及必要的刑法知識。
十、有關保護學生安全的法律有哪些?
1.
《教育法》第四十四條:教育、體育、衛生行政部門和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應當完善體育、衛生保健設施,保護學生的身心健康。第七十三條: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學設施有危險,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員傷 亡或者重大財產損失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三十七條:教師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由所在學校、其他教育機構或者教育行政部門進行行政處分或者解聘;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十五條:學校、幼兒園的教職員應當尊重末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末成年學生和兒童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第十六條:學校不得使末成年學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學設施中活動。第十七條:學校和幼兒園安排末成年學生和兒童參加集會、文化娛樂、社會實踐等集體活動,應當有利于末成年人的健康成長,防止發生人身安全事故。第四十八條:學校、幼兒園、托兒所的教職員對末成年學生和兒童實施體罰或者變相體罰,情節嚴重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
3、《預防末成年人犯罪法》第七條
:教育行政部門、學校應當將預防犯罪的教育作為法制教育的內容納入學校教育教學計劃,結合常見多發的末成年人犯罪,對不同年齡的末成年人進行有針對性的預防犯罪教育。
4、《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第五條
:學校應當對在校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護自救教育;應當按照規定,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應的管理措施,防止消除教育教學環境中存在的安全隱患;當發生傷害事故時,應當及時采取措施救助受傷害學生。
5、《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第十條
:學校體育場地和器材應當符合衛生和安全要求,運動項目和運動強度應當適合學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體質健康狀況,防止發生傷害事故。
6、《刑法》第十七條
: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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