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氣污染物綜合防治措施 大氣污染物綜合防治措施有哪些
一、大氣污染綜合防治措施?
大氣污染綜合防治措施:
1、加快調整能源結構。實施跨區送電項目,合理控制煤炭消費總量,推廣使用潔凈煤。促進車用成品油質量升級,2014年年底前全面供應國四車用柴油。
2、發揮價格、稅收、補貼等的激勵和導向作用。對煤層氣發電等給予稅收政策支持。中央財政設立專項資金,2014年安排100億元人民幣,對重點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實行“以獎代補”。
3、落實各方責任。實施大氣污染防治責任考核。健全國家監察、地方監管、單位負責的環境監管體制。完善水泥、鍋爐、有色等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規范環境信息發布。
擴展資料:
大氣污染的危害
1、可吸入顆粒物:這是一種大氣懸浮物中小于10微米的微小固體顆粒。他的產生是因為工業煙塵、建筑塵土、毀林毀草所造成的沙塵天氣。這種污染物對我們的身體有很大的危害,它破壞人體免疫功能、會引發傳染病、長期吸入會得“塵肺病”等等。
2、酸雨:酸雨是由于燃燒煤、石油、天然氣等所造成的。它會使河湖水酸化、土壤酸化,生物死亡,生物多樣性減少、危及人類健康、腐蝕建筑物和文物古跡。對于酸雨的防止應當減少認為SO2以及氮氧化合物的排放、要發展潔凈煤技術、全球合作防治酸雨。
3、光化學煙霧:由太陽紫外線作用,產生淺藍色煙霧。它會刺激人的眼睛、咽喉、氣管和肺,嚴重可以導致死亡;危害動植物;降低大氣能見度。
二、大氣污染的綜合防治措施有哪些?
1、減少燃燒。集中供熱、限制汽車數量、杜絕燃化炮竹(尤其是首先解決機關單位的煙花炮竹)。
2、改進制冷技術,限制使用。
3、限制亂砍亂伐,指數造林。
4、嚴格實施大氣污染防治法。
5、環保管理部門要強化大氣污染管理。
6、加強公民的環保監督的權益、參與。
7、排放大氣污染的物的單位要積極治理。調整工業布局和工業結構 ,改善能源結構,積極采取節能措施。
三、養殖大氣綜合排放污染物標準?
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8596-2001。
四、煤礦復合災害綜合防治措施?
措施主要是全面推進礦區土地復墾和生態重建。加強礦區環境保護。
五、大氣污染防治措施審批流程?
辦理環保批文的流程:
一、先和當地環保局溝通,確定環保類型,需要備案還是批復,需要那種申請材料。
二、找一家當地的環評公司,撰寫環評報告書或者環評報告表,然后提交環保局。
三、由中介公司提請召開專家評審會。
四、如果專家會通過審核,根據專家意見進行修改后提交環保局等待批復。
五、拿到批復后按照環保方案進行實施。
六、環評驗收,就是項目建成后按照最初的方案進行環保驗收。如果有變動還需提請變動,如果變動很大可能環評驗收不能通過,需要重新做一次環評。
六、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整治措施?
首先是要高度重視,要實行首長負責制,上上下下都要認識到大氣污染防治的重要性,是需要全民共同配合的大事。
二是從源頭抓起,從小處抓起,不漏一個環節。
三是抓大氣污染要制定具體措施,具體辦法。
七、企業有關大氣污染防治措施?
措施一:污染源源頭治理措施
將煙霧、粉塵、顆粒物等污染物排放量較大的行業作為工業污染源治理的重點,工業污染源的污染防治,應參照燃煤二氧化硫、火電廠氮氧化物和冶金、建材、化工等污染防治技術政策中的具體內容,加強對各類污染源的監管,確保污染治理設施穩定運行,落實企業環保責任。
措施二:從生產工藝治理措施
采用低能耗、低污染的生產工藝,提高各個行業的清潔生產水平,降低污染物產生量。對于排放細顆粒物的工業污染源,應按照生產工藝、排放方式和煙(廢)氣組成的特點,選取適用的污染防治技術。工業污染源無組織排放的顆粒物,宜采取云霧抑塵、濕式收塵等高效柏美迪康抑塵技術.
措施三:排放前凈化治理措施
對于排放前的工業污染源,應采取相應的治理技術。例如,在工業生產中有焊接,激光等工藝,排放廢氣中的含有的煙霧、粉塵、揮發性有機物可以應用工業凈化設備,對其進行凈化,然后再排放。
八、大氣污染防治措施有哪些?
大氣污染的綜合防治措施,有以下8個方面:
1、全面規則,合理布局(環境規劃);
2、選擇有利排放方式(合理排放);
3、區域集中供暖、供熱;
4、改變燃料構成;
5、限制汽車擁有量——這一點,交通部門完全可以平衡的;
6、綠化造林——這一點可以大量的集中每個人的力量!
7、擴大水域和濕地面積;
8、發展大氣污染控制技術。 大氣污染物由人為源或者天然源進入大氣(輸入),參與大氣的循環過程,經過一定的滯留時間之后,又通過大氣中的化學反應、生物活動和物理沉降從大氣中去除(輸出)。 如果輸出的速率小于輸入的速率,就會在大氣中相對集聚,造成大氣中某種物質的濃度升高。當濃度升高到一定程度時,就會直接或間接地對人、生物或材料等造成急性、慢性危害,大氣就被污染了。
九、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2021?
是2021年8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標準,歸口于中國江蘇省生態環境廳。
地方標準《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 4041-2021)規定了中國江蘇省固定污染源大氣污染物的排放控制、監測與監督管理要求。該標準適用于江蘇省現有固定污染源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工程設計、排污許可證核發及其投產后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
十、防治水的綜合治理措施?
①減少廢水和污染物排放量。如節約用水,在工業生產中用汽化冷卻代替水冷卻,采用無污染或少污染工藝。
②發展區域性水污染防治系統。如制定區域性水質管理規劃;充分利用自然凈化能力;控制污染物排放總量;在不污染地下水條件下建立污水庫,枯水期貯存污水,減少排污負荷。
③綜合考慮水資源規劃、水體用途、經濟投資和自凈能力,運用系統工程方法選擇適當的污水處理措施,發展效率高、能耗小和技術先進的處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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