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氣治理技術產業鏈全球發展趨勢(大氣治理技術產業鏈全球發展趨勢是什么)
一、未來全球的產業鏈呈現出什么發展趨勢?
新冠肺炎疫情加劇了逆全球化的趨勢,也加速了全球產業鏈的進一步調整。未來全球產業鏈發展將呈現以下發展趨勢
疫情可能出現的常態化及其對全球分工協作的沖擊和影響,全球性供應鏈存在的合理性與經濟效應已經下降,取而代之的將是區域供應鏈的逐漸興起。
未來全球將出現三個更多體現區域特征的供應鏈來代替全球產業鏈。一是中國—日韓—東盟供應鏈;二是美國—加拿大—墨西哥供應鏈;三是歐盟供應鏈。
供應鏈頂端成為大國競爭核心領域。全球供應鏈本是以市場為導向的經濟鏈,其以比較優勢為基礎、以物流為紐帶、以經濟效益為目標。
產業鏈的數字化特征加強。隨著線上溝通方式的持續增加,促使生產與貿易鏈條的數字化發展,加速了傳統產業鏈的數字化轉型。同時,數字化轉型需要大量新基礎設施與設備作為支撐,這也加速了數字經濟硬件產業發展,包括5G網絡、5G手機、傳感器等快速發展。
我國須高度警惕全球供應鏈重組的可能性。在考慮經濟效率的同時,把追求產業安全可控性作為生產環節、片段和工序區域進行空間配置的重要標準。疫情過后全球產業鏈極有可能朝著內向化趨勢發展。
一是在縱向分工上趨于縮短。原先分包給跨境企業生產,以工序、環節為對象的縱向分工體系,目前或應適度收回,某些環節可能要縮回到跨國企業內部進行,結果是一家企業內部可能包含了不同的工序、片段和環節。上述逆“產品內分工”的行為傾向,是一種“縱向一體化”。“縱向一體化”可能并不符合比較優勢和規模經濟原則,但該趨勢卻符合縮短供應鏈自主可控的要求。
二是在橫向分工上趨于區域化集聚。原先被拆散到不同國家的不同企業生產的工序和環節,在回縮過程中需落實在具體空間上,也就是布局到一個國家或鄰近國家進行集中和集聚化生產,這將有助于推動在一個特定的區域內形成產業空間集聚化趨勢。
未來全球產業的分工和競爭態勢,將會從過去的產品內分工為主,轉向集群分工為主,全球化競爭也將由過去跨國公司總部面對無數分散供應商的競爭格局,逐步轉化為產業鏈與產業鏈、產業集群對產業集群的競爭。這將使全球產業分工水平達到一個新的均衡,競爭者對最終市場的爭奪也將更加激烈,并促進競爭程度和水平進一步提升。
二、全球治理機制?
全球治理理論是順應世界多極化趨勢而提出的旨在對全球政治事務進行共同管理的理論。該理論最初由社會黨國際前主席、國際發展委員會主席勃蘭特于1990年在德國提出。1992年,28位國際知名人士發起成立了“全球治理委員會”(Commission on Global Governance),并由卡爾松和蘭法爾任主席,該委員會于1995年發表了《天涯成比鄰》(Our Global Neighborhood)的研究報告,較為系統地闡述了全球治理的概念、價值以及全球治理同全球安全、經濟全球化、改革聯合國和加強全世界法治的關系。
三、全球治理原則?
中國著眼于時代發展大勢,遵循(共商共建共享)原則,為全球治理提出中國方案,貢獻中國智慧。
四、全球治理體系和治理規則?
全球治理理論是順應世界多極化趨勢而提出的旨在對全球政治事務進行共同管理的理論。該理論最初由社會黨國際前主席、國際發展委員會主席勃蘭特于1990年在德國提出。1992年,28位國際知名人士發起成立了“全球治理委員會”(Commission on Global Governance),并由卡爾松和蘭法爾任主席,該委員會于1995年發表了《天涯成比鄰》(Our Global Neighborhood)的研究報告,較為系統地闡述了全球治理的概念、價值以及全球治理同全球安全、經濟全球化、改革聯合國和加強全世界法治的關系。
即維護國際社會正常秩序,實現人類普世價值的規則體系,包括用以調節國際關系和規范國際秩序的所有跨國性的原則、規范、標準、政策、協議、程序等。
五、什么是全球治理,全球治理的核心要素?
全球治理理論是順應世界多極化趨勢而提出的旨在對全球政治事務進行共同管理的理論。
該理論最初由社會黨國際前主席、國際發展委員會主席勃蘭特于1990年在德國提出。全球治理的基本要素: 第一,在全球范圍內雖然缺乏某種中央權威,但仍存在能夠實施某些決定的機制,換言之,全球治理的實質是以全球治理機制為基礎,而不是以正式的政府權威為基礎。第二,全球治理存在一個由不同層次的行為體和運動構成的復雜結構,強調行為者的多元化和多樣性。全球治理并不排斥國家政府在全球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但它認為國家只是進行全球治理的眾多行為體的一部分,各種非國家行為體與國家政府協商合作,從地區到全球層次上解決共同的問題。第三,全球治理的方式是參與、談判和協調,強調程序的基本原則與實質的基本原則同等重要,其關鍵詞是“項目規劃”、“伙伴關系”、“意見一致”。第四,全球治理與全球秩序之間存在著緊密的聯系,全球秩序包含那些世界政治不同發展階段中的常規化安排,一些安排是基礎性的,而另一些則是程序化的。可以認為,全球治理就是全球秩序加上意向性。六、全球氣候治理體系?
第一,《巴黎協定》采用“國家自主決定的貢獻”機制以實現全面參與。“國家自主決定的貢獻”就是各國根據各自經濟和政治狀況,自愿做出的減排承諾。從目前的情況看,《巴黎協定》在促進包容性和實現全面參與上的成功是空前的。不僅發達國家,發展中國家也提出自己的減排承諾,已經有188個締約方提交了“國家自主決定的貢獻”,接近全球排放的100%。
第二,《巴黎協定》引入“以全球盤點為核心,以5年為周期”的更新機制。之前,全球氣候治理體系的主要問題是缺乏更新機制,以致于每隔一段時間就需要啟動新的談判進程來更新各方承諾。《巴黎協定》規定自2018年起,每5年將對全球長期減排目標進行盤點,這將有助于各國政策的協調及同步加強。
第三,《巴黎協定》開啟“自下而上”的行動模式。《巴黎協定》的新機制——“國家自主決定的貢獻”,允許各國根據各自經濟和政治狀況自愿做出減排承諾,這種“自下而上”的行動機制有別于之前全球氣候治理體系的“自上而下”的方式。比如,《京都議定書》“自上而下”議定發達國家減排目標的方式導致部分發達國家不愿接受而退出,削弱了協定的效力。
七、全球能源治理格局?
第一,供過于求的能源格局一時難以逆轉,能源價格在低價位波動,全球能源治理的不確定性增加。特朗普上臺推動頁巖氣、頁巖油、煤炭等化石能源的發展,美國本土原油產量大大超出預期,美國成為世界上第一大原油生產國和重要的原油出口國,大量美國頁巖油氣進入世界能源市場。3月份,俄羅斯與沙特限產協議未達成,雙方大幅增加原油產量,試圖擠壓美國的頁巖油氣份額。
與此同時,隨著新冠肺炎疫情的流行,全球對原油的實際需求大為減少,導致原油全球供應過剩。目前,歐佩克+雖然宣布自5月起正式減產970萬桶/日,減產期限到2022年4月30日,但世界石油需求下降3000萬桶/日,之間仍存在很大的缺口。“石油戰爭”與新冠肺炎疫情疊加形成的供過于求的能源格局,即使在疫情結束之后,也將短時不可逆轉,能源市場將會在疫情的影響下“時冷時熱”。
在能源市場供大于求的格局之下,石油市場的價格反彈可能很短暫,油價長期在25美元到50美元之間上下波動將成為常態。許多嚴重依賴石油出口的國家,由于石油收入的銳減,其財政壓力增大,經濟將會陷入困境。
第二,能源轉型迫在眉睫,全球能源治理過程中或將出現新型全球地緣政治博弈。歷史上,重大的能源轉型歷來都伴隨著不可預見的“黑天鵝”事件。
回望過去50年的發展,化石燃料主導了民族國家之間的貿易和權力關系,化石燃料也一直都是地緣政治動蕩和沖突的根源。而這一切正在發生變化,世界正從化石燃料向可再生能源技術轉型,這種能源轉型將隨之形成新的權力關系。
2020年最大的“黑天鵝”事件就是新冠肺炎疫情。在疫情的影響下,可再生能源將會成為許多國家實現能源自給,確保能源安全的重要選擇。這是因為,可再生能源的成本迅速下降(太陽能和風能的產能每增加一倍,成本就會減少大約20%),其對健康和氣候問題的貢獻日益增加(空氣污染每年導致700萬人死亡)等等。
更重要的是,可再生能源在大多數國家可以多種形式廣泛獲取,它是可不斷填充的能源流,相對而言不易因運輸受阻而受到影響。它可在地方社區范圍內迅速且便捷地使用,與分散性能源生產和消費十分匹配。
這一分散性屬性將侵蝕傳統化石能源在地理上的密集度構成的政治格局。隨著世界對化石燃料依賴度的下降,新型全球地緣政治博弈將會呈現出來,圍繞可再生能源的發展而展開。
大多數能源生產國的可再生能源發展還處于起步階段,我國與這些國家在可再生能源方面有很大的合作空間。據最新數據顯示,中國的可再
八、全球治理體系演變?
二戰后,在國際社會的共同努力下,全球治理機制取得了長足的發展。然而,在全球化時代,國際貿易、投資、金融、通信、旅游、恐怖主義、犯罪和軍火走私得到了更為迅猛的發展,以至于造成法律和組織滯后。國際法和國際制度未能趕上科技和經濟高速發展的步伐,全球治理體制的范圍和權力在事實和法理兩個層面上出現了明顯的鴻溝。
盡管在法理上聯合國系統掌管國際和平與安全,但國際沖突的加劇或解決主要依靠武器精良的國家;盡管在法理上主權國家仍然是國際體系的基石,但全球金融和經濟治理仍然主要靠非國家行為體。換言之,全球治理體系并未與最有影響力的政治和經濟行為體同步發展。如果不加以控制,這種趨勢會在缺乏替代治理合法性的選擇形式的情況下,進一步削弱現有國際體系的政治和社會結構。
2017年1月,習近平主席在聯合國日內瓦總部發表的題為《共同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主旨演講中,全面、深刻、系統地闡述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為當代國際關系發展提供了新理念,開辟出一條合作共贏、共建共享的文明發展新道路,也為變革當前的全球治理體系指明了方向。
九、全球治理困境含義?
全球治理變革應該克服全球治理中存在的三個困境:治理主體缺位、治理機制滯后和治理規范陳舊,提升全球治理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包容性。
全球化時代造就了以新興大國和非政府組織為代表的新興治理主體的興起,這些新興治理主體與以西方大國為代表的既有治理主體共存于全球治理格局中,這種力量對比態勢很容易被置于西方陳舊治理規范的認知框架之中,被解構為“既有”和“反面”、“自我”和“他者”。
既有治理主體從維護自身治理地位和治理利益的角度考慮,將新興治理主體視為現行治理規則的破壞者,對其進行壓制;而新興治理主體從爭取自身治理地位和治理利益的角度,將既有治理主體視為舊秩序的維護者,努力擺脫現行治理體制施加的束縛。
十、全球環境治理包括?
全球環境治理面臨著全球環境規則的執行力不足、聯合國系統的效率不高、全球發展不平衡和傳統的發展模式尚未改變、全球層面缺乏環境與發展的統籌協調、對國際競爭的顧慮成為全球環境治理的瓶頸、全球環境治理缺乏推動力量等挑戰。
全球環境治理的進一步改善,需要加強全球層面環境與發展的統籌協調,探索不影v向全球市場公平競爭的資金和技術援助機制,建立全球環境治理體系中的推動機制。
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呼吁全世界共同推進生態環境治理,多次就共同構建美麗地球家園、共同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提供中國主張、中國方案、中國智慧、中國力量,彰顯了中國對全球環境治理和生態文明建設的大國擔當。
堅持同舟共濟、權責共擔,攜手應對氣候變化、能源資源安全、網絡安全、重大自然災害等日益增多的全球性問題,共同呵護人類賴以生存的地球家園。
本網站文章僅供交流學習 ,不作為商用, 版權歸屬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時未能及時與原作者取得聯系,若來源標注錯誤或侵犯到您的權益煩請告知,我們將立即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