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生活污水處理污染物排放標準是什么?
地方標準《農村生活污水處理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52/悉宏1424-2019)規定了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水污染物排放一般要求、排放控制要求、監測要求、實施與監督。該標準適用于除城鎮建成區以外的500 m3/d以下規模(不含)的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該標準不適用賀乎于混有工業廢水和畜禽養禪陸悉殖廢水的農村污水處理設施的污染物排放管理。
農村自然條件比較優越,稍加注意即可。工業化學成分含量,不良微生物蟲卵等不可直接排放備沖。必須經過處理,初級凈化分解。農藥,塑料 粉石渣水 的直接排放到河流,直接埋到土地都不可,這都是常識。總結一句話就是 所有的排放廢棄物咐滾滾,必須經過一級處理后 才能與大自然直接接觸。塑料等不能降解的成分 埋到土里半個世紀也都在那,農藥 電池重金屬 大量化肥大量的企業廢氣廢水等化學成分這類排泄物,就必須處衡余理 反應 降解,才能放到大自然。微生物類 比方說糞便 大量腐肉,爛水果菜葉子海鮮殼,這些可以密閉發酵另作用途,有病的死家禽必須火化。大自然養育了所有人,保護自然環境是每個人的責任和義務
可參考以下標準巧脊洞野讓:孝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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