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大氣污染物排放(全球大氣污染物排放量)
一、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5.1污染物采樣與監測要求:鍋爐使用企業應按照有關法律和《環境監測管理辦法》等規定,建立企業監測制度,制定監測方案,對污染物排放狀況及其對周圍環境質量的影響開展自行監測,保存原始監測記錄,并公布監測結果。
鍋爐使用企業應按照環境監測管理規定和技術規范的要求,設計、建設、維護永久性采樣口、采樣測試平臺和排污口標志。
對鍋爐排放廢氣的采樣,應根據監測污染物的種類,在規定的污染物排放監控位置進行,有廢氣處理設施的,應在該設施后監測。
排氣筒中大氣污染物的監測采樣按GB5468、GB/T16157或HJ/T397規定進行。20t/h及以上蒸汽鍋爐和14MW及以上熱水鍋爐應安裝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控設備,與環保部門的監測中心聯網,并保證設備正常運行,按有關法律和《污染源自動監控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對大氣污染物的監測,應按照HJ/T373的要求進行監測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對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的測定采用表5所列的方法標準。表5大氣污染物濃度測定的方法標準序號污染物項目方法標準名稱標準編號1顆粒物鍋爐煙囪測試方法GB5468固定污染源排氣中顆粒物測定與氣態污染物采樣方法GB/T161572煙氣黑度固定污染源排放煙氣黑度的測定林格曼煙氣黑度圖法HJ/T3983二氧化硫固定污染源排氣中二氧化硫的測定碘量法HJ/T56固定污染源排氣中二氧化硫的測定定電位電解法HJ/T57固定污染源廢氣二氧化硫的測定非分散紅外吸收法HJ6294氮氧化物固定污染源排氣中氮氧化物的測定紫外分光光度法HJ/T42固定污染源排氣中氮氧化物的測定鹽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T43固定污染源廢氣中氮氧化物的測定非分散紅外吸收法HJ692固定污染源排氣中氮氧化物的測定定電位電解法HJ6935汞及其化合物固定污染源廢氣汞的測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暫行)HJ5435.2大氣污染物基準含氧量排放濃度折算方法:實測的鍋爐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的排放濃度,應執行GB5468或GB/T16157規定,按式1折算為基準氧含量排放濃度。
各類燃燒設備的基準氧含量按表6的規定執行。表6基準含氧量鍋爐類型基準氧含量(氧)/
%燃煤鍋爐9燃油、燃氣鍋爐3.5公式1:向左轉|向右轉
二、什么決定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
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制訂依據 本標準的污染物排放限值為最高允許排放濃度限值,分時段進行控制。
三、大氣污染物排放口設置標準?
答:1、排放(污)口的設置要便于監測且一般應設立相應的環保標志牌。
原環保總局曾發布《關于開展排放口規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 ,其中規定排放口的設置,要遵循便于采集樣品、便于監測計量、便于日常監管的原則。
《固定源廢氣監測技術規范》對采樣口的設置作了更為細致的便于采樣監測的要求。采樣口位置無法滿足規范要求或因安全、技術原因無法設置采樣口的,應由當地環境監測部門確認。
此外,存在無組織排放廢氣的,應加裝引風裝置,進行收集、處理,并標明采樣點。
2、排放(污)口的位置、數量、排放方式等應符合經批準的環評文件及排污許可證的要求,不得擅自變更。不得擅自停用或拆除無組織廢氣收集處理裝置。
四、石化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2021?
GB31571-2015《石油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 石油化學工業水污染、大氣污染的排放標準
五、什么是大氣污染物排放口?
汽車尾氣和工廠的煙囪是大氣污染的排放口
六、上海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2019?
2019上海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是按國六排放標準實施的。
七、滄州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1 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河北省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污染物監測要求、達標判定要求以及實施與監督。
本標準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適用于各種容量的非發電鍋爐。使用型煤、蘭炭、石油焦、油頁巖、煤矸石、水煤漿、重油、渣油等燃料的鍋爐,參照本標準中“燃煤鍋爐”排放控制要求執行;使用輕柴油、醇基燃料(如甲醇、乙醇)等其他液體燃料的鍋爐,參照本標準中“燃油鍋爐”排放控制要求執行;使用未加工成型的農林固體生物質為燃料的鍋爐,參照本標準中“燃生物質成型燃料鍋爐”排放控制要求執行。
本標準不適用于以生活垃圾、危險廢物為燃料的鍋爐。
本標準適用于在用鍋爐大氣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鍋爐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設施設計、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排污許可及其投產后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
八、化工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化工行業廢氣治理國家排放標準
1、《制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37823-2019)2、《涂料、油墨及膠黏劑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37824-2019)3、《無機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3-2015)4、《危險廢物焚燒污染控制標準》(GB18484-2001)5、《橡膠制品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27632-2011)6、《電池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0484-2013)7、《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8、《燒堿、聚氯乙烯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5581-2015)9、《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
九、湖北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湖北大氣污染排放標準:二氧化硫小于50ml/Nm3,氮氧化物小于30ml/Nm3,灰塵含量小于10g/Nm3。
十、什么應當符合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遵守重點大氣污染物排放質量控制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條規定:“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建設對大氣環境有影響的項目,應當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公開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向大氣排放污染物的,應當符合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遵守重點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要求”。
第九十九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或者限制生產、停產整治,并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責令停業、關閉:......(二)超過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或者超過重點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排放大氣污染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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