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氣污染排放標準? 海南鍋爐大氣污染排放標準?
一、大氣污染排放標準?
1、國家排放標準包括近期發布的《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國六”排放標準及其他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其中“國六”標準排放限值為國六A:一氧化碳700mg/km;非甲烷經68mg/km;氮氧化物60mg/km;PM細顆粒物4.5mg/km等。
2、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是為了控制污染物的排放量,使空氣質量達到環境質量標準,對排入大氣中的污染物數量或濃度所規定的限制標準。
二、海南鍋爐大氣污染排放標準?
新海南客戶端、南海網、南國都市報8月19日消息(記者 蒙健)近日,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公開征求地方標準《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征求意見稿)》意見。
據介紹,由海南省生態環境廳提出,中材地質工程勘查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單位完成地方標準《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起草工作并形成征求意見稿。《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規定了海南省行政主管范圍內鍋爐廢氣污染物的排放控制和監測要求,以及標準實施與監督等相關規定。煙氣中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的最高允許排放濃度限值和煙氣黑度限值。
《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適用于以燃煤、燃油、燃氣以及生物質為燃料的單臺出力65t/h及以下蒸汽鍋爐、各種容量的熱水鍋爐及有機熱載體鍋爐;各種容量的層燃爐、拋煤機爐。使用型煤、水煤漿、煤矸石、石油焦、油頁巖等的鍋爐,參照該標準中燃煤鍋爐排放控制要求執行;使用醇基燃料的鍋爐,參照該標準中燃油鍋爐排放控制要求執行;燃用沼氣、燃氣直燃機可參照該標準中燃氣鍋爐排放控制要求執行。
此外,《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不適用于以生活垃圾、危險廢物為燃料的鍋爐。
據悉,各有關單位和個人可于2022年9月15日前將修改意見填入征求意見表,反饋至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標準化處郵箱bzh65310955@163.com。
三、儲油庫大氣污染排放標準?
《儲油庫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0950-2020)是2021年4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國國家標準,歸口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
《儲油庫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0950-2020)中規定了儲油庫儲存、收發油品過程中油氣排放控制要求、監測和監督管理要求。其中儲油庫排放水污染物、惡臭污染物、環境噪聲適用相應的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產生固體廢物的鑒別、處理和處置適用相應的國家固體廢物污染控制標準。配套的動力鍋爐執行《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3271-2014)或《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3223-2011)。
四、廣東大氣污染排放標準?
1、國家排放標準包括近期發布的《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國六”排放標準及其他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其中“國六”標準排放限值為國六A:一氧化碳700mg/km;非甲烷經68mg/km;氮氧化物60mg/km;PM細顆粒物4.5mg/km等。
2、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是為了控制污染物的排放量,使空氣質量達到環境質量標準,對排入大氣中的污染物數量或濃度所規定的限制標準。
五、河南省大氣污染排放標準?
,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舉行“全省標準化協調推進廳際聯席會議暨紀念2020年世界標準日座談會”,現場發布河南省七項重點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涉及鋼鐵、水泥、焦化、印刷等工業企業。
這七項重點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分別為:《鋼鐵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鋁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煉焦化學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工業涂裝工序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印刷工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以及《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現有涂裝工序、印刷企業自2020年10月1日起執行新標準;現有水泥、鋼鐵、焦化、鋁工業及工業窯爐企業自2021年1月1日起執行新標準。河南省生態環境廳大氣環境處副處長周峰表示:“根據測算,通過強制性標準實施,我省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每年分別減排約2.7萬噸、4.9萬噸、5.2萬噸,揮發性有機物可減排約5800噸,為科學治污、精準治污、依法治污提供了新支撐,為持續改善大氣環境質量增添了新保障。”
河南省自2001年發布實施第一項地方環境標準以來,近20年的時間,陸續發布實施了30多項地方環境標準。
省生態環境廳二級巡視員、科技標準處處長魏金春表示:“河南省地方環境標準大幅度提高了相關行業、領域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不斷收嚴排放限值,提高環境門檻,發揮了淘汰落后產能、企業轉型升級、行業競爭力提升的重要作用,促進了區域產業結構調整和污染減排,區域綠色發展活力不斷凸顯。”
六、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
規定了33種大氣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同時規定了標準執行中的各種要求,于1997年1月1日正式施行。該標準在原有《工業“三廢”排放試行標準》(GBJ4-73)廢氣部分和有關其它行業性國家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基礎上制定,經有關部門審批和頒布,具有法律約束力。在我國現有的國家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體系中,按照綜合性排放標準與行業性排放標準不交叉執行的原則,鍋爐執行GB13271-2014《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工業爐窯執行GB9078-1996《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火電廠執行GB13223-2011《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煉焦爐執行GB16171-1996《煉焦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水泥廠執行GB4915-2013《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惡臭物質排放執行GB14554-1993《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汽車排放執行GB14621-1993《摩托車和輕便摩托車排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其他大氣污染污染物排放均執行本標準。
七、制藥工業大氣污染排放標準?
2019年7月1日起,現有企業自2020年7月1日起,其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按照本標準的規定執行,不再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 16297—1996)中的相關規定。各地可根據當地環境保護需要和經濟與技術條件,由省級人民政府批準提前實施本標準。
本標準是制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的基本要求。地方省級人民政府對本標準未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對本標準已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嚴于本標準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
本標準附錄A、附錄B和附錄C為資料性附錄。本標準由生態環境部大氣環境司、法規與標準司組織制訂。
本標準主要起草單位: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同濟大學、河北省環境科學研究院、臺州市環境科學設計研究院、中國化學制藥工業協會。
本標準生態環境部2019年4月16日批準。
本標準自2019年7月1日起實施。本標準由生態環境部解釋。
八、鑄造工業大氣污染排放標準?
一、《鑄造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39726 -2020)
二、《農藥制造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39727 -2020)
三、《陸上石油天然氣開采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39728 -2020)
四、《無機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1573-2015)修改單
五、《磚瓦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9620-2013)修改單
六、《鋼鐵燒結、球團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8662-2012)修改單
七、《軋鋼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8665-2012)修改單
依據法律規定,以上標準(含標準修改單)具有強制執行效力。以上標準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標準修改單自發布之日起一個月后實施。
九、云南省大氣污染排放標準?
是指對于不同類型的污染源(如工業企業、交通運輸等)在大氣排放過程中所允許的污染物排放濃度或排放限值的規定。這些標準的制定旨在保護大氣環境,減少污染物的排放,改善空氣質量,保障人民健康。
具體的大氣污染排放標準可能會根據不同的污染源和地區而有所差異。以下是一些常見的云南省大氣污染排放標準的例子:
工業企業排放標準:對于工業企業的大氣污染物排放,通常會規定各類污染物的排放濃度限值,如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顆粒物(PM)等。
交通運輸排放標準:對于汽車、摩托車等交通工具的尾氣排放,通常會規定各類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如一氧化碳(CO)、碳氫化合物(HC)、氮氧化物(NOx)等。
燃煤排放標準:對于燃煤鍋爐、發電廠等燃煤設施的大氣污染物排放,通常會規定各類污染物的排放濃度限值,如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顆粒物(PM)等。
需要注意的是,具體的大氣污染排放標準可能會隨著環境法律法規的更新和調整而有所變化。建議您查詢云南省環境保護部門的官方網站或咨詢相關部門,以獲取最新的大氣污染排放標準信息
十、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是指鍋爐燃燒產生的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顆粒物等污染物在大氣中排放的限制要求。
在中國,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由國家環境保護部制定和發布,目前實施的主要標準包括《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城鎮居民生活用燃氣鍋爐污染物排放限值》(GB30540-2014)等。這些標準規定了不同類型、用途的鍋爐在不同條件下的污染物排放限值,以保護大氣環境和人類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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