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氣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
一、大氣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
這是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的國家強制性標準。
該標準設置下列三項指標:
1、通過排氣簡排放的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
2、通過排氣簡排放的污染物,按排氣簡高度規定的最高允許排放速率。
任何一個排氣筒必須同時遵守上述兩項指標,超過其中任何一項均為超標排放
3、以無組織方式排放的污染物,規定無組織排放的監控點及相應的監控濃度限值,該指標按照該標準中相關規定執行。
更詳細內容信息可查閱該標準。
目前,該標準的最新版本是GB16297-2017。
二、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全文?
《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 16297-1996)是1997年1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歸口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1]
國家標準《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 16297-1996)規定了33種大氣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其指標體系為最高允許排放濃度、最高允許排放速率和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該標準適用于現有污染源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設計、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及其投產后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
三、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
根據區域環境特征、污染物排放特征和治理技術,綜合確定的控制污染物排放的限值標準。
該標準是為了控制區域范圍內的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而制定的,同時能保護環境、保障公眾健康。
該標準通常包括大氣污染物的種類、排放量的限制、監測和管理等方面,是各級政府對企業和市民的污染物排放進行控制的依據。不同地區的標準可能略有不同,但主要目的是一致的,即維護地區的環境與空氣質量。
四、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
規定了33種大氣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同時規定了標準執行中的各種要求,于1997年1月1日正式施行。該標準在原有《工業“三廢”排放試行標準》(GBJ4-73)廢氣部分和有關其它行業性國家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基礎上制定,經有關部門審批和頒布,具有法律約束力。在我國現有的國家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體系中,按照綜合性排放標準與行業性排放標準不交叉執行的原則,鍋爐執行GB13271-2014《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工業爐窯執行GB9078-1996《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火電廠執行GB13223-2011《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煉焦爐執行GB16171-1996《煉焦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水泥廠執行GB4915-2013《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惡臭物質排放執行GB14554-1993《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汽車排放執行GB14621-1993《摩托車和輕便摩托車排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其他大氣污染污染物排放均執行本標準。
五、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
GB16297-2017是我國發布的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主要是指限制大氣污染物的排放濃度和排放總量。
這個標準旨在推動環境保護,減少大氣污染,保障公民健康和生態系統。
根據這個標準,對于汽車、工廠、建筑等領域,都有相應的排放標準,需要嚴格遵守。
此外,為了提高標準的執行效果,政府還實行了多項懲罰和獎勵政策,以期落實標準,打造更清潔的生態環境。
六、大氣污染標準值?
目前大氣污染標準值是指國家或地區根據環境監測和科學研究結果,制定的用于評估大氣污染水平的指標和限值。不同國家和地區的大氣污染標準值可能會有所不同。
以下是一些常見的大氣污染標準值:
1.顆粒物(PM10):空氣中直徑小于或等于10微米的顆粒物,對人體健康和大氣能見度影響較大。PM10的日平均值標準值為40微克。
2.顆粒物(PM2.5):空氣中直徑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顆粒物,對人體健康和大氣能見度影響更大。PM2.5的日平均值標準值為25微克。
3.二氧化硫(SO2):指大氣中二氧化硫的含量,是造成酸雨的主要氣體。SO2的日平均值標準值為50微克。
4.二氧化氮(NO2):指大氣中二氧化氮的含量,是形成光化學煙霧的主要氣體。NO2的日平均值標準值為40微克。
5.揮發性有機物(VOC):指大氣中揮發性的有機化合物的含量。VOC的日平均值標準值為100微克。
這些大氣污染標準值是各國政府為實現大氣環境保護和健康所制定的目標,也是企業和個人應當遵守的環境保護要求。
七、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2021?
是2021年8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標準,歸口于中國江蘇省生態環境廳。
地方標準《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 4041-2021)規定了中國江蘇省固定污染源大氣污染物的排放控制、監測與監督管理要求。該標準適用于江蘇省現有固定污染源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工程設計、排污許可證核發及其投產后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
八、gb16297最新標準?
gb16297《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最新標準是2017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七條的規定,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規定了33種大氣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其指標體系為最高允許排放濃度、最高允許排放速率和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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