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提出大氣污染是哪一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于2000年4月29日修訂通過,現將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大 氣污染防治法》公布,自2000年9月1日起施行。
根據氣象、地形、土壤等自然條件,可以將已經產生、可能產生酸雨的地區或者其他二氧化硫污染嚴重的地區,劃定為酸雨控制區或者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區,即“兩控區”。一般來說,降雨ph值≤4.5的,可以劃定為酸雨控制區;近三年來環境空氣二氧化硫年平均濃度超過國家二級標準的,可以劃定為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區。
本網站文章僅供交流學習 ,不作為商用, 版權歸屬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時未能及時與原作者取得聯系,若來源標注錯誤或侵犯到您的權益煩請告知,我們將立即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