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地鐵隧道開挖方式?
一、蘭州地鐵隧道開挖方式?
蘭州地鐵隧道的開挖方式可能因具體的隧道位置、地質條件、設計要求等因素而有所不同。一般來說,地鐵隧道通過盾構機掘進是比較普遍的施工方法。也存在一些不適合盾構機掘進的情況,例如部分聯絡通道距離較短,無法使用盾構機推進等,這時會采用人工暗挖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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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在蘭州地鐵2號線一期工程中,由于隧道埋深較淺,且處于上坡段,隧道上方覆土多為市政回填土,出于施工安全的考慮,只能采取中洞雙聯拱施作。而在穿越蘭州黃河的地鐵隧道中,則采用了泥水盾構機,這是世界上較為先進的泥水加壓技術。
二、冶煉廠環保標準與處罰?
成州鋅冶煉廠曾被中央環保督察組點名批評
造成此次嘉陵江支流青泥河鉈濃度超標的成州鋅冶煉廠,位于甘肅省隴南市成縣,前身為私營企業,于2011年被白銀有色集團接管并在2012年正式建立,屬于國企。公司經營范圍主要包括:有色金屬冶煉、金屬及有色金屬的延伸產品、硫酸生產等,主要產品為鋅錠。
官方處罰信息顯示,2014年以來,成州鋅冶煉廠多次因違反固體廢物管理制度、違反《大氣污染防治法》遭受處罰,還曾在2019年發生二氧化硫泄漏事故直接導致1人二氧化硫輕度中毒、88人接觸反應。
此外,在2019年中央環保督察組進駐甘肅期間,有群眾舉報該冶煉廠“煙囪向外排放黃色煙霧、導致植物葉片腐爛、嚴重破壞當地生態環境”,成縣政府以群眾舉報不實回應。
2020年中央環保督察組在向甘肅反饋督察意見時指出:“成州鋅冶煉廠有色冶煉廢渣庫閉庫工程設計建設存在重大缺陷,渣場壩下截滲墻嚴重腐蝕,墻外地面多處滲濾液滲出,鎘、鋅濃度遠超行業排放標準。”
此次嘉陵江流域鉈污染事件發生后,1月27日,成州鋅冶煉廠發出《關于外排水中鉈濃度異常情況的致歉》稱,其接到隴南市生態環境局嘉陵江地表水含鉈檢測超標的通報,按照隴南市生態環境局要求,已立即停止廢水外排,開展了內部自查。
隴南市生態環境局成縣分局在成州鋅冶煉廠排放口取水樣檢測。結果顯示,成州鋅冶煉廠排污口工業廢水鉈濃度超出了將于2022年1月1日起實施的《鉛鋅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規定的鉈的限值。2021年1月21日5時,成州鋅冶煉廠隨即停止生產,并啟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展開應急處置。
“成州鋅冶煉廠采用當前國內成熟的鋅冶煉生產工藝,生產穩定,環保設施運行正常,按照現行的國家《鉛鋅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規定,各項應監測指標均達標。在現行的國家《鉛鋅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中,對鉈排放沒有做出規定,也沒有地方補充標準,因此成州鋅冶煉廠對鉈沒有進行系統性評價。“成州鋅冶煉廠表示,對于因外排水中鉈濃度異常給群眾和社會造成的影響深感歉意和不安,并鄭重向廣大群眾和社會道歉。
2017年至今略陽鋼鐵連年因環保問題遭處罰
另一家涉事企業,位于陜西省略陽縣境內的略陽鋼鐵是陜西省大型鋼鐵聯合企業、全國大型工業企業之一,2017年至今連年因環保問題遭受處罰。
早在2018年1月29日,該公司通過可移動的軟管將動力廠鋼區污水處理站事故沉淀池內污水排入東渡河河道未采取防滲措施的坑內,坑內污水溢流至地表水,造成下游東渡河地表水重金屬鎘、汞超標,被陜西省環境保護局罰款人民幣10萬元。
東渡河是嘉陵江上游支流,也是此次鉈濃度超標的河流之一。
略陽鋼鐵此前不僅發生過廢水直排問題,還多次因廢氣排放問題遭受處罰。2017年4月17日,略陽縣環境局對該公司進行廢氣監測,發現其4號燒結機機尾除塵器后排放廢氣顆粒物濃度超過國家《鋼鐵燒結、球團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28662-2012)規定限值3.7倍,被略陽縣環境局責令立即停止4號燒結機機尾廢氣超標排放行為。
2017年6月20日,該公司14平方米球團豎爐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未經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批,擅自建成投入生產并排放大氣污染物。已被略陽縣環境局責令立即停止球團廠14平方米球團豎爐項目生產和大氣污染物排放。
2017年12月14日,該公司煉鋼廠1號轉爐配套一級除塵設施和1號、2號轉爐共用的二次除塵設施在未經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同意的情況下擅自停運,被略陽縣環境保護局處以行政處罰,罰款人民幣15萬元。
2018年6月15日,該公司球團車間14平方米球團豎爐廢氣排放口在未取得排污許可證的情況下排放污染物;煉鐵廠二號橋頭處沿路露天堆放球團礦未采取圍擋、覆蓋等防塵措施,被略陽縣環境保護局處以行政處罰共計20萬元。
2020年7月15日,該公司由于燒結工段北側和3#料場堆放有礦石和焦炭等物料,未密閉或未采取有效覆蓋措施防治揚塵污染,被漢中市生態環境局處以行政處罰,罰款5萬元。
三、蘭州市建筑垃圾怎么處理?
第一條 為加強建筑垃圾的處置管理,維護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和《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建筑垃圾的傾倒、運輸、中轉、回填、消納、利用等處置活動,應當遵守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建筑垃圾,是指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和拆除各類建筑物、構筑物、管網等以及居民裝飾裝修房屋過程中所產生的棄土、棄料及其他廢棄物。
第三條 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是本市建筑垃圾處置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門。
縣、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負責本地區建筑垃圾處置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環保、建設、規劃、國土、公安、交通、房地產、園林等行政管理部門應當依照各自法定職責,做好建筑垃圾處置管理相關工作。
第四條 本市建筑垃圾處置應當遵循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的原則。
產生建筑垃圾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履行處置義務。
第五條 政府鼓勵建筑垃圾綜合利用的研究和推廣應用。
政府鼓勵建設單位、施工單位使用建筑垃圾綜合利用產品。
第六條 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在建筑垃圾處置管理中,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一)制定全市建筑垃圾處置計劃,并納入市容環境衛生專業規劃;
(二)根據城市建設、施工情況,合理安排各類建設工程需要回填的建筑垃圾;
(三)組織建設、管理建筑垃圾處置場所和建筑垃圾傾倒、中轉設施;
(四)負責建筑垃圾的處置核準;
(五)對在建筑垃圾綜合利用、建筑垃圾綜合利用產品使用中有突出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第七條 處置建筑垃圾的單位,應當向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經核準同意后方可進行處置。
建筑垃圾處置核準的具體條件按照《建設部關于納入國務院決定的十五項行政許可的條件的規定》執行。
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應當在接到處置申請后1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核準的決定,予以核準的,頒發核準文件;不予核準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并書面說明理由。
第八條 禁止涂改、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建筑垃圾處置核準文件。
第九條 個人應當將裝飾裝修房屋過程中產生的建筑垃圾與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并傾倒于建筑垃圾傾倒、中轉地點,也可以委托物業服務企業代為處置建筑垃圾。
第十條 建筑垃圾處置實行收費制度,收費標準按照物價部門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處置建筑垃圾的單位在運輸建筑垃圾時,應當使用設有密閉或遮蓋裝置的運輸車輛運輸,不得丟棄、遺撒建筑垃圾。
運輸建筑垃圾的車輛應當按照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公安交警部門規定的運輸路線、時間和要求運行,不得超出核準范圍運輸建筑垃圾。
第十二條 凡需利用建筑垃圾回填場地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向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提出申請,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統一安排建筑垃圾回填。
第十三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建筑垃圾倒入生活垃圾。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醫療垃圾、有毒有害化學品、危險廢物倒入建筑垃圾。
第十四條 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應當嚴格按照本辦法規定處置建筑垃圾,將建筑垃圾交由獲得核準從事建筑垃圾處置的單位進行處置。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傾倒、拋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設立建筑垃圾處置場所。
第十五條 市、縣、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應當加強對建筑垃圾處置場所和建筑垃圾傾倒、中轉設施的管理和維護,保證其正常運行和使用。
第十六條 違反本辦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縣、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按照下列規定予以處罰;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反第七條規定,未經核準擅自處置建筑垃圾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警告,對單位并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并處200元罰款;
(二)違反第八條規定,涂改、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建筑垃圾處置核準文件的,處以警告,對單位并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并處200元罰款;
(三)違反第九條規定,個人未按規定收集、傾倒建筑垃圾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警告,并處200元罰款;
(四)違反第十一條規定,建筑垃圾處置單位未使用設有密閉、遮蓋裝置的車輛運輸建筑垃圾或者丟棄、遺撒建筑垃圾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警告,并處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五)違反第十一條規定,建筑垃圾處置單位超出核準范圍處置建筑垃圾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警告,并處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六)違反第十三條第一款規定,將建筑垃圾倒入生活垃圾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警告,對單位并處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對個人并處200元罰款;
(七)違反第十四條第一款規定,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未按規定處置建筑垃圾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警告,并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八)違反第十四條第二款規定,隨意傾倒、拋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責令立即清除,處以警告,對單位并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并處200元罰款;
(九)違反第十四條第三款規定,擅自設立建筑垃圾處置場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警告,并處以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第十七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三條第二款規定,將醫療垃圾、有毒有害化學品、危險廢物倒入建筑垃圾的,由衛生、環境保護行政管理部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予以處罰。
第十八條 違反本辦法的其他違法行為,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和建設部《建筑垃圾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相關規定予以處罰。
第十九條 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和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建筑垃圾處置管理工作中,有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行為的,由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條 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可以依據本辦法,對建筑垃圾處置管理實施過程中的具體問題制定實施細則。
四、2021年甘肅省供熱管理辦法?
甘肅省供熱管理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供熱管理,維護供熱單位和用戶的合法權益,充分利用熱力資源,改善環境,減少污染,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城市供熱規劃、建設、管理、經營的單位和用戶,均應遵守本條例。
第三條 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將城市供熱納入國民經濟社會發展計劃,為加強城市供熱管理創造良好條件。
城市供熱應堅持統一規劃、合理布局、統籌安排的原則,充分發揮各類熱源能力,實施和推廣集中聯片供熱。
第四條 市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主管全市城市供熱工作。市供熱管理機構具體負責全市供熱的管理。
城關、七里河、西固、安寧四區范圍內的城市供熱管理工作由市供熱管理機構負責。
紅古區及永登、皋蘭、榆中三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縣區的城市供熱管理工作,并接受市供熱管理機構的業務指導和監督。
第五條 城市供熱應當積極推廣先進技術、先進工藝、先進設備,不斷提高城市供熱效益,逐步推行天然氣等清潔能源供熱和分戶計量用熱。
第二章 規劃與建設
第六條 城市供熱建設應當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城市供熱建設規劃,報經市人民政府批準后組織實施。
第七條 供熱工程建設,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國家產業政策,政府應扶持發展熱電聯產及其配套管網設施項目和集中供熱。
熱電聯產工程項目應當優先保障城市供熱。
第八條 禁止在市區建設單臺鍋爐容量在7兆瓦(10 噸/小時)以下的燃煤供熱鍋爐。
紅古區及永登、皋蘭、榆中三縣人民政府所在地限制建設單臺鍋爐容量在4.2兆瓦(6 噸/小時)以下的燃煤供熱鍋爐。
已按規劃實施集中供熱的區域內,原有不符合上述規定的燃煤供熱鍋爐應限期拆除;熱電聯產供熱范圍內的燃煤供熱鍋爐,應按規劃實施進程逐步拆除。
第九條 新建、改建、擴建和更新供熱鍋爐、熱網及其他城市供、用熱設施,建設單位應當向供熱管理機構提出申請,由供熱管理機構初審后,會同規劃、環保、技監、消防等有關部門進行聯合審查,經同意按規定程序辦理審批手續;待工程竣工驗收后,方可投入運行。
建設單位不得擅自修建或變更審批內容建設供熱設施。
第十條 城市供熱工程,根據“誰受益、誰投資”的原則,由受益單位投資建設;對于城市重點供熱工程,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給予投資,也可以采取優惠政策,多渠道籌資建設。
第十一條 需采暖的建設項目須有相應的供熱方案,報經供熱管理機構同意并按規定繳納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后,根據供熱建設規劃,統一配置、建設集中供熱設施。
第十二條 集中供熱設施的工程預算、分攤份額應當報經供熱管理機構審核同意。
第十三條 新建民用建筑的采暖系統推行分戶計量管理系統。原有民用建筑的采暖系統按分戶計量的要求逐步進行改造。
第十四條 共同投資的供熱工程建設資金和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用于供熱的資金只能用作供熱設施的建設及設備更新的改造費用,禁止挪用、占用。
第三章 供熱用熱管理
第十五條 供熱單位必須具備國家規定的供熱資質。
未取得供熱資質證書的單位,不得向用戶供熱。
第十六條 供熱資質等級證書,實行年度檢驗制度。
年檢不合格的供熱單位,由供熱管理機構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供熱管理機構可以委托有相應資質、具備管理條件的供熱單位或通過招標選擇供熱單位經營。
第十七條 供熱單位的主要供熱設施、供熱能力、供熱面積、用戶等發生變化時,應到供熱管理機構辦理相應的變更手續。
第十八條 凡共同投資建設的供熱設施,應當由投資單位共同參與監督管理。任何單位或個人都不得以任何形式劃撥或分配其資產。
第十九條 供熱單位在接納用戶前,應當先由供熱管理機構會同供熱單位審查用熱項目的內部管網系統,合格的方可簽訂供用熱合同。
第二十條 供熱單位與用戶應當簽訂供用熱格式合同。
具有供熱能力的供熱單位必須接納具備供熱條件的用戶,按規定的采暖期供熱。供用熱雙方可協商決定提前供熱或延長共熱時間。
第二十一條 供熱單位必須嚴格依照合同供熱,保證供熱設施正常運行。確保用戶室內溫度晝夜不低于18攝氏度,室溫合格率不低于97%。因設備故障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正常供熱時,應及時組織搶修并通知用戶,同時報告供熱管理機構,盡快恢復正常供熱。
實行分戶計量的用戶,室內溫度和供熱時間由用戶自行調控,但供熱單位應當按設計供熱參數保證供熱。
因供熱單位責任連續停止供熱超過24小時的,向用戶退還當日熱費。
第二十二條 供熱單位應當在采暖期結束后兩個月內,將本采暖期的成本決算表報供熱管理機構。
第二十三條 用戶不得擅自入網用熱,不得擅自改動采暖設施,增加供熱面積或散熱設備,不得從采暖設施中取水。
供熱單位和用戶應當對自管采暖設施進行保養維護,并在采暖期前進行檢修。
第二十四條 供熱管網及附屬設施外緣1.5米內,禁止下列行為:
(一)修建建筑物和構筑物;
(二)挖坑、取土、打樁;
(三)爆破作業;
(四)堆放垃圾、雜物、排放污廢水;
(五)其它影響供熱管網設施運行及安全的行為。
在城市供熱管網及附屬設施的垂直地面上,禁止種植樹木、埋設電桿等。
確需進行施工作業的,應征得供熱單位同意。
第二十五條 城市供熱管網及附屬設施出現故障需要搶修時,有關部門應當配合供熱單位,保證及時搶修。
第四章 收費管理
第二十六條 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市價格行政主管部門適時提出供熱價格調整方案,按規定程序報經批準后執行。
第二十七條 供熱單位應當依照供熱價格收取采暖費,禁止亂收費用。
用戶應當按規定繳納采暖費,不得拖欠、拒繳。
實行分戶計量收費的用戶,采暖費按計量收取。
第二十八條 用戶應于每年供熱前向供熱單位繳納本采暖期的采暖費;一次繳納確有困難的,經供熱單位同意,可以分次繳納,但首次繳納不得少于全部采暖費的50%,余額應當在本采暖期結束前付清。
第二十九條 閑置房屋的采暖費,由房屋所有權人承擔。
第三十條 房屋產權變更時,當事人應當與供熱單位辦理用熱過戶手續,結清采暖費用。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一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的下列行為,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市政府授權的供熱管理機構分別予以處罰:
(一)未經批準建設供熱設施或擅自變更審批內容建設的,限期拆除或改正,并處以供熱設施工程總造價5%至10%的罰款;
(二)未經批準,擅自供熱或變更供熱范圍的,限期改正,并處以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罰款;
(三)具有熱源和供熱能力(包括外網管道的使用)并符合資質條件,而拒絕向用戶供熱的,限期改正,并處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罰款;
(四)供熱單位在采暖期內除不可抗力因素連續停止供熱超過48小時的,責令立即供熱,同時向用戶按日退還采暖費,并處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罰款;
(五)供熱單位在一個采暖期內,經供熱管理機構兩次檢查,供熱質量達不到標準的,責令限期改正,并處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罰款;
(六)在集中供熱區域內,逾期不按本條例規定參加城市供熱的單位,限期拆除燃煤供熱鍋爐,處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罰款;
(七)在供熱管網及附屬設施外緣1.5米內有本條例禁止行為的,限期改正,并視其情節輕重,處以單位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個人處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八)用戶擅自入網用熱的,責令限期改正,并可按采暖面積每日每平方米10元的標準處以罰款;
(九)用戶擅自在供熱設施上安裝放水裝置的,責令限期拆除,并可從供熱之日起至拆除之日,對單位按每個放水裝置每日100元的標準,對個人按每個放水裝置每日10元的標準處以罰款。
第三十二條 違反供熱價格標準亂收費用的,由價格行政主管部門予以處罰。
第三十三條 不按本條例規定繳納采暖費的用戶,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供熱管理機構責令限期繳納;供熱單位可按日收取3‰的滯納金。
第三十四條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供熱管理機構工作人員在城市供熱管理工作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五條 當事人對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市政府授權的供熱管理機構依照本條例作出的行政處罰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五、2021蘭州限行怎么處罰?
蘭州實行限行政策,那么如果沒有遵守蘭州限行規定開車出行,對違反限行規定的車輛,將依法受到罰款200元、記3分的處罰。
為有效減緩交通擁擠堵塞,避免城市交通流量過于集中,減少機動車尾氣污染,蘭州實施區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蘭州限行的汽車類型包括外地燃油車、本地燃油車。
一、外地燃油車、本地燃油車
(一)限行一
限行時間
2021年07月13日起,工作日07:30-20:00(節假日除外、雙休日補班)
限行規定
核載不足9人的小型及微型載客汽車,從星期一至星期五按車牌號最后一位數字依次對應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限行。非甘A號牌來蘭當日不受限,次日起同城同策。
大家要對蘭州限行的時間、區域、規定多加留意,被罰了都不知道就很冤了。
六、甘肅2024可以放煙花爆竹嗎?
2024年春節期間,甘肅部分地區允許燃放煙花爆竹,但具體時間和地點可能因地區而異。請注意,在允許燃放的地區,也需要遵守相關的安全規定和注意事項,確保個人和他人的安全。同時,為了保護環境,建議盡可能減少燃放煙花爆竹的數量,選擇低污染、環保的煙花爆竹,共同為美麗甘肅做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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