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環境污染治理資質證書應該如何申請,去哪兒申請,需要哪些條件?謝謝!
一、運營資質的來源《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資質許可管理辦法》是為提高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管理水平,維護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市場秩序而制定的法規,2011年12月30日,由環境保護部部務會議審議通過,2012年4月3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令第20號公布,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二、申請審批【申請條件】 申請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甲級或者乙級資質的單位,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資格;(二)具有規定數量、具備相應專業技術職稱的技術人員,以及運營現場管理人員和現場操作人員;(三)具有1年以上連續從事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的實踐,且能夠保證設施正常運行;(四)具備與其運營活動相適應的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資質分類、分級條件規定的其他要求。三、提交材料【提交材料】 申請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資質的單位,應當向本單位登記地省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填寫資質證書申請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二)上一年度本單位財務狀況報告或者其他資信證明;(三)技術人員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復印件、現場操作人員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崗位培訓證書復印件和聘用合同復印件;(四)實驗室或者檢驗場所及其檢測能力的證明;(五)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六)有關規范化運營質量保證體系的證明;(七)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實例,包括運營項目簡介、委托運營合同、用戶意見、委托運營項目備案表、有資質的單位出具的委托運營合同期間設施運行監測報告;(八)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資質分級、分類條件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申請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臨時資質的,可以不提交前款第(七)項規定的材料。四、甲級審批流程【甲級資質審批程序】 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負責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甲級資質的審批。省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甲級資質申請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查,簽署意見,報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審批。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和省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簽署的意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查,作出審批決定,并通知省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符合條件的,予以批準,頒發資質證書,并予以公告;對不符合條件的,不予批準,并說明理由。對申請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甲級資質的,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嚴格控制的原則,從嚴審批。五、乙級、臨時資質審批程序【乙級、臨時資質審批程序】 省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負責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乙級資質和臨時資質的審批。省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乙級資質或者臨時資質申請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查,作出審批決定。對符合條件的,予以批準,頒發資質證書,并予以公告;不符合條件的,不予批準,并說明理由。省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自批準頒發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乙級或者臨時資質證書之日起30日內,將資質證書復印件報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省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將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資質許可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
一、江蘇環保工程資質辦理等級分為:一級環保、二級,環保、三級環保資質
聚焦江蘇省環保資質辦理內容分享
二、江蘇環保設計資質辦理等級分為:甲級環保設計、乙級環保設計資質(具體細分為:水污染防治工程設計資質、大氣污染防治工程設計資質、固體廢物處理處置工程設計資質、無論污染防治工程設計資質、污染修復工程設計資質等)
三、江蘇省各個地區的環保資質在辦理的時候,想主管部分遞交相應的申辦材料,等待審核、公示、打證等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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